卫生监督所
全科医学与社区卫生名词
卫生监督所(Institute of Public Health Supervision)是2014年公布的全科医学社区卫生名词。
职责
依法监督管理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出处
《全科医学与社区卫生名词》第一版。
数据
截至2021年末,全国共有卫生监督所(中心)2790个。
2023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初步核算,2022年末全国共有卫生监督所(中心)2796个。
2024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共有卫生监督所(中心)2791个。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29 12:10
目录
概述
职责
出处
数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