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
卫生部下设机构
为适应卫生应急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卫生部2011年3月决定成立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并制定了《卫生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
下设机构
卫生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下设应急管理组、突发急性传染病组、鼠疫防治组、中毒处置组、核和辐射事件处置组、紧急医学救援组、应急保障组、心理救援组等8个专业组,成员共计169人。卫生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任期3年。
管理办法
《卫生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指出,专家咨询委员会作为卫生部的咨询组织,应当遵循科学严谨、求实创新、主动参与的原则,发挥多学科、多专业的综合优势,积极开展卫生应急相关领域的研究,为完善国家卫生应急体系、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决策咨询。
《管理办法》对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委员聘任程序、委员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解聘情形、议事规则、经费和刊物等作出规定。
最新修订时间:2020-12-07 21:26
目录
概述
下设机构
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