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局是经济史名词,古代的。起源于明代中期,印局的资本大都来源于账局,印局发放的贷款被称为“
印子钱”,印局的贷款也主要是为了消费,只发挥货币资本的职能。
明代中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商品流通量大大增加。这样,中国民间缘由的一些乡村集市,开始向城镇化方向发展,而原来的一些小镇,逐渐形成规模庞大的
产销中心。如吴江的震泽、盛泽两镇,江西的景德镇等,都以某一商品的集散地而闻名天下。在新城镇兴起的同时,一些原本作为政治中心存在的城市,如北京 、汉口、潞安等地都先后成为辐射范围广阔的经济中心。与城镇的繁荣相伴随的是农村土地兼并的加剧。这使得部分失去土地的农民涌向城镇,依赖出卖劳动力或走贩设摊谋生。但作为城市底层的市民,他们连微小的本钱都难以筹措,于是小额信贷便成为城市底层人民生存之需。但是,当时已有的金融信用机构——
典当业,却无法满足这部分人的借贷需求。因为他们无法提供典当业所要求的抵押物品。这样,一种专门向城市底层市民提供小额信用放款的金融机构——印局便应运而生。
印局发放的贷款被称为“印子钱”,因为每日或每十日还钱一次,本利合算,还一次盖一次印,故名“印子钱”。印子钱的数额很小且全部为
制钱,一般为二三串,最多不过十来串。期限一般比较短,有“朝发夕收”的,也有以百日为限的。印子钱利息很高,通常为月息三分至六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