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BRI)是印尼主要的国有商业银行之一,成立于1895年,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
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
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BRI)是印尼主要的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BRI从1996年开始在全国建立3600个村行(UNIT),80年代以后,BRI的村行由过去以发放贴息贷款为主,逐步被改造成按照商业规则运行的小额信贷机构。其后逐渐摆脱困境,并与玻利维亚的阳光银行(BancoSol)一起,成为制度主义小额信贷的典范,在有效地向低收入人口提供信贷服务的同时,也获得了巨大的商业成功 。
BRI的村行建立在乡镇并高度自治,村行经理拥有贷款决定权。村行对自然村派出工作站,工作站负责吸收储蓄和回收贷款,但是不发放贷款。村行要向支行提交报告,支行负有监督和监测职能,并帮助村行处理问题,支行经理对村行提供的报告负责。这体现了BRI权利下放的制度特征。BRI的分行除了对支行具有领导检查权利外,也充当支行和总部之间的信息中介。而BRI总部的村行发展部负责开发、运行和控制村行系统。BRI分行以上机构的员工只占工作人员总数的不到1.1%,而从事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只占0.6%,这反映了村行系统的权利下放和一线业务人员的首要地位。
BRI的村行系统的核心业务是按照商业化原则运行的小额信贷,其员工激励计划不以贷款户的增加为基数,而是以赢利为基础。BRI的存款和贷款产品都围绕客户需要,其显著的特征是简单易行并实行标准化管理,业务操作高度透明。
第一,村行最主要的业务是由政策性补贴贷款演变而来的普通农业贷款,普通农贷被要求不低于借款等额的担保,面向个人而非小组;第二,村银行还为农户提供储蓄服务。这些储蓄是自愿的,并随时可以提取;第三,BRI设计了面向无地者、农业劳动力、用谷物交租的佃农、家庭农业加工者、边缘小农、小养殖户、小渔民、谷物商人和手工业者的小额信贷产品,小额信贷服务以联保小组而非个人为对象。贷款额度根据需求和小组还款能力确定,贷款利息可达年利22.5%,还款频率可灵活确定。由于小额信贷的客户不能提供担保(抵押)品,村行建立了特殊的安全保障和激励机制。比如冻结借款小组部分存款作为保证金,如果呆帐率超过5%便中止项目,而那些能够按期还款的农户则可以贷到更多款项,等等。
对于国际小额信贷运动来说,BRI最大的贡献在于,他以事实向人们表明:(1)正规银行可以从事小额信贷活动,但应该设立独立的小额信贷部,并采取完全不同的风险管理技术;(2)传统的国有政策性银行,可以在不改变目标客户群体定位的条件下,通过权利下放、建立适当的员工激励计划以及充分重视一线信贷员的重要地位,改制为具有财务硬约束的盈利性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