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证法是论证方法之一。先根据某事实得出结沦,然后举出正、反实例来印证这个结论,使人信服其正确性。
如发表于1988年6月2日《人民日报》的朱正的杂文《说“化”》先根据“分吃法”是法国“东化”(从俄国引进)的结果这一事实,得出“化”的实质是“择善而从”的结论。然后从正、反两方面举出实例来印证这—结论。反例是:满族贵族建立清王朝后,为了推行“满化”发型,杀了不少人,可是却并未能“化”,随着清朝的覆灭,辫子也就都剪掉了。正例是:清王朝从来不曾以强力推广旗袍,但是它却在汉民族中乃至在全世界的女性中真正地“化”开了。一正一反,互相印证,同时又有力地印证了“择善而化”的结论。印证法与例证法相似,也是举实例加以证明,不同的是印证法须从正、反两方面的互相对照、印证来说明问题;印证法与对比法也相似,都有互相对照的功能,但对比法是通过对比显出双方的差异,从这差异中得出结论来,而印证法的着眼点不在于正反双方的差异点,而在于正反双方的相同点,它们是殊途同归,共同证明现有结i巳的正确性。运用此法必须注意选择正反实例的准确、精当,这样印证方能有力;印证之后还须加以归总,一针见血地点明要害,使结论在得到印证的同时也得到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