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
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不同的
保险有不同的危险单位,保险人在确定其本身可以承担的最高保险责任时,用危险单位来作为计算的基础。
危险单位的划分既重要又复杂,应根据各种不同的险别和
保险标的来决定。例如,船舶险以每一艘船为一个危险单位,车辆险以一辆汽车为一个危险单位,人寿保险以一个人为一个危险单位等。关于火险,通常以一栋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危险单位,但如果数栋建筑物毗连在一起或一个高层建筑中承保了若干楼层,如何划分一个危险单位,就要考虑建筑物的等级、实用性质、有无防火墙隔开、周围环境和消防设备等各种因素才能决定。
危险单位的划分关键是要和每次事故最大可能损失范围的估计联系起来考虑,而并不一定和
保单份数相等同。如一个大型石油化工厂,面积很大,如果主要车间与辅助车间之间有设备的连接,则应划分为一个危险单位;如果该工厂生产区和生活区建筑物之间保持有一定距离,则应划分为不同的危险单位。再如不同货主的货物装载在同一艘船上,虽由数份
保单组成,也属同一危险单位。
危险单位的划分有时需要专业知识。如一家年产30万吨
乙烯的工厂,其布局和结构、规格都有一定的规范,决定危险单位时要结合具体的建筑物和设施,经过实地
查勘或图纸分析,方能确定危险单位的划分。
再保险合同一般规定,如何划分危险单位由分出公司决定。
水电站建设的
工程保险、高速公路建设的
工程保险等,在危险单位的划分方面都比较复杂。
危险单位,亦称
风险单位,是风险管理学中的基本研究单位,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的
自留金额是衡量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承保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
我国新修订的《
保险法》第103条规定:“
保险公司对每—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
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
再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