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评价是
管理毒理学的重要内容,目的在于确定化学物和环境因素对人的生命或健康、或对生态系统和环境的潜在有害作作用。
美国国家科学委员会(1983)和
美国环境保护局(1984)年提出,危险性评价的内容包括定性和定量两个阶段。危险性定性评价即危害鉴定,评审某化学物现有的毒理学和流行病学资料,确定其是否可造成人体健康的损害,重点放在致突变性、致癌和致畸效应,及对神经系统、肝和肾等重要器官的损害。
危险性定量评价包括:①剂量-反应评定,评定不同接触水平在群体中某种特定效应的发生率。②
接触评定,估测整个社会人群接触化学物的可能水平。③危险度特性评定,将危害性鉴定、剂量-反应评定和接触评定资料进行综合和分析,得到一般人群和(或)特殊人群预期出现的反应率,通常计算终生危险度。简言之,危险性评价是鉴定人体接触环境危害因素发生潜在有害健康影响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