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分级
安全管理领域术语
危险源分级实质上是对危险源的评价。危险源分级一般按危险源在触发因素作用下转化为事故的
可能性
大小与危险源引起
事故
后果的严重程度来划分。
按危险源转化为事故可能性大小
按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将危险源划分为六级:
按事故危险程度
从危险源转化为事故后果的严重性来划分危险源等级:
国标或行业标准规定
在
国家标准
或行业标准中规定了一些危险源的
危险等级
,以下就是其中的几例。
1.国标GB33608—1983按坠落高度(即与基准面的高差)把高处作业(坠落事故危险源)划分为四级:
一级:2~5m;
二级:5~15m;
三级:15~30m;
四级:30m以上。
2.《
煤矿安全规程
》按平均日产1t煤涌出的瓦斯量和瓦斯涌出形式。把矿井瓦斯(瓦斯爆炸危险源)划分为三级:
低瓦斯矿井:涌出10m1以下;
高瓦斯矿井:涌出10m1以上;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3.冶金系统危险源等级划分标准
原冶金部(1993)冶安环第264号文颁布的《冶金企业危险源(点)分级、控制和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了危险源(点)划分的等级。根据发生事故可能性和事故后果严重性的程度,一般分为四级。
一级危险源(A级):事故发生潜在危险性很大,并难以控制,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多人伤亡的重大事故地方。
二级危险源(B级):事故发生潜在危险性较大,并较难控制,容易发生伤亡或多人伤害的地方。
三级危险源(C级):虽然导致重大事故风险较小,但事故经常发生或潜伏有发生事故可能性较大的地方。
四级危险源(D级):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有可能发生一般伤害事故的地方。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02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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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按危险源转化为事故可能性大小
按事故危险程度
国标或行业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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