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期汇票也称为
见票即付汇票,即在汇票上无
到期日的记载,而在收款人或者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汇票、请求付款之时,即为到期,付款人应即时付款的汇票。包括载明即期付款、
见票即付或
提示付款以及未载明付款日的汇票。逾期后再经承兑或背书的汇票,对该种承兑人或背书人而言,应视为即期汇票。即期汇票一般以提示日为到期日,
持票人持票到银行或其他委托付款人处,后者见票必须付款的一种汇票,这种汇票的持票人可以随时行使自己的
票据权利,在此之前无须提前通知付款人准备履行义务。
所有
单证审核无误—银行按卖方开立的即期汇票付款—通知客户(买方)单证已按章议付—买方按
开证申请书向银行付款—银行交付单证给买方—买方凭提单向
航运公司提取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