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办大集体
主办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
厂办大集体是指由国有企业批准或资助兴办的,以安置回城知青和职工子女就业为目的,主要向主办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由主办企业委派人员或领导参与生产经营并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厂办大集体曾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已成为制约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基本介绍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厂办大集体企业的竞争能力弱的问题集中显现,同时有大量的厂办大集体企业停产和职工失业。这已经成为制约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要想有效的推进厂办大集体企业的改革,就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明晰集体企业产权,多渠道筹集改革资金,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由来与现状
厂办大集体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知识青年大批返城。为了安置知识青年以及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就业,由国有企业批准并资助,成立了依附于主体企业的附属厂,这就是厂办大集体企业。长期以来,厂办大集体企业依托主体企业生存。进入市场经济以来,多数主体企业自身经营面临困境,厂办大集体的日子也越过越艰难。为减轻主办国有企业负担,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创造条件,推进集体企业的改革势在必行。改革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制度创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成为产权清晰、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以减轻主办国有企业负担,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创造条件。
改革难题
从中央出台改革政策,东北地区的厂办大集体改革取得一定成效,但与预期目标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总结试点城市改革面临的困难,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产权关系复杂。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厂办大集体企业的产权关系非常复杂,严重影响企业的改革进程。从企业资产来源上说,厂办大集体企业资产主要来自主办厂投资、以主办厂名义取得的贷款、主办厂提供场地及设备、职工集资等。如,主办厂为扶持大集体企业的发展,从资金、生产场地、设备等方面为其提供便利,厂办大集体企业甚至是无偿占有和使用这些资产。同时,大集体企业资产被平调、挪用、侵占的现象也大量存在。所以,理清企业的资产关系十分困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必须明晰和理顺产权关系,以体现参与各方的利益,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而厂办大集体企业复杂、模糊的产权关系,严重不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是导致企业经营陷入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职工安置比较困难。厂办大集体企业的职工安置主要涉及三个问题:一是职工的补偿,二是职工的社会保障,三是下岗职工再就业。其中,职工的补偿问题比较突出。参照国企改革的有关政策,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要切实理顺劳动关系,对职工身份进行置换并给予相应的补偿。这就涉及两方面问题,一是职工补偿范围和标准,二是补偿资金来源。确定补偿范围,首先需要明确是否包括在岗、离岗、退休人员等。同时,大集体企业职工与主办国企还存在交叉任职的情况,关系复杂且难于梳理。对补偿问题,还存在地区和企业不同导致补偿标准难以等同的情况。如何协调好不同地区、企业补偿标准不同的问题,同样存在困难。即使仅仅给予补偿,即所谓的“买断工龄”也是不够的,还必须解决职工的社会保障问题,这是职工安置的难点之一。另外,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要比国企下岗职工再就业更加困难。由于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年龄偏大,个人技能单一,文化程度也相对较低,一旦下岗,很难快速重新就业。
(三)改制资金缺乏。试点城市改革推进艰难的最大原因是改制资金严重缺乏。据初步估算,吉林省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共需改革资金100亿元以上,国家给予的经济补偿金约占改革所需资金的10%~15%,加上企业及各地自筹的资金,改革尚有55亿元的资金缺口。改制资金缺口问题在辽宁省和黑龙江省更加严重,辽宁省地方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需284.1亿元资金,而中央财政最多可补助29.2亿元,资金缺口很大;黑龙江的改制资金缺口也有200亿元之多。
解决思路
针对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遇到的特殊困难,顺利推进改革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合理界定产权关系,进行彻底的产权改革。厂办大集体企业的产权问题比较复杂,需要针对不同情况合理界定产权关系。对那些试图保留集体产权的企业,应突破集体资产只能公有的限制,把现代集体经济定性为合作经济,按照一定区域内劳动者所有、联合经济组织范围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集体企业职工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不同边界,来明晰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在操作过程中,大集体企业产权关系的界定应通过各方协商的方式界定资产权属。在资产的处置上,改革应优先考虑大集体企业的困难,尽可能采取政策倾斜,支持将当初由主办国有企业投入、由厂办大集体占有和使用的资产,界定为厂办大集体所有;对主办厂调用大集体企业资产的情况,主办国企应切实负担起责任,给予大集体足够的补偿。对可重组改制的大集体企业,应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产权主体的多元化。多数厂办大集体企业尤其是那些规模较小的大集体企业,应主要实行民营化,采取出售、破产拍卖、管理层收购等形式进行彻底的产权改革。
(二)多渠道筹集改制资金。在多方筹措改制资金问题上,吉林省作为首批进行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试点的地区,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一定成效。如,有计划地对地处城市黄金地段的集体企业进行搬迁,利用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平台进行收储;借鉴国企化解金融债务的经验,对厂办大集体企业金融债务进行打包回购;采取向银行借款的办法,补充改革成本缺口;尽最大努力提供财政支持等。产权交易市场作为资产流转的一个渠道,能有效避免暗箱操作和腐败行为。因此,厂办大集体企业在资产变现时,应充分利用产权交易市场,以获得尽可能多的收入,弥补改革资金的不足。对地处黄金地段的大集体企业地产,可充分利用城市扩张所产生的级差地租,采取“退二进三”等措施,以增值收益弥补改制成本缺口。
(三)切实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考虑到厂办大集体企业的特殊性,对多数面临关闭破产的改制企业,政府应尽可能多地承担企业改革成本。对企业内债,政府应尽最大努力帮助企业清偿,减少企业在补偿安置职工问题上的资金缺口;对企业外债,采取停息挂帐、核销、债转股等办法加以解决,促使企业更快完成改革。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职工安置和补偿问题,应突破现有政策的限制,尽可能地将更多的职工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以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
(四)改革内部机制,推动企业健康发展。虽然从帐面上看,多数厂办大集体企业资不抵债,但很多企业的资产仍然有利用价值。通过改革,能有效激活现有的存量资产,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为地方经济发展增添活力。所以,不论改制后企业采取何种性质的产权组织形式,作为市场主体,都必须通过自身的努力,在市场中求生存,求发展,以市场为导向,在生产经营上摆脱对主办厂的过度依赖,积极采用新技术,调整产品结构,实现产品创新,以提高市场竞争力。更为重要的是,改制企业还应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有效的决策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从而为企业长远发展构建一个有效的运行机制,并奠定良好的基础。
改革缘由
国务院总理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继续压缩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会议指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一些国有企业资助兴办的向主办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的厂办大集体企业,对发展经济和安置回城知识青年、职工子女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厂办大集体产权不清、机制不活、人员富余、竞争力弱等问题日益突出,大量企业停产、职工失业。2005年,国务院批准在东北地区选择部分城市和中央企业进行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已取得初步成效,试点政策逐步完善。
会议决定,从2011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用3年至5年时间,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成为的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职工得到妥善安置,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会议强调,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化解主要矛盾,解决重点问题;坚持分类指导,通过多种途径安置职工,处理好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坚持统筹兼顾各方面承受能力,由厂办大集体、主办国有企业、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共同分担改革成本。中央财政将加大支持力度,提高经济补偿金中央财政补助比例,统筹用于职工安置。会议要求各有关地区、部门和中央企业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24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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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来与现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