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宝案》,
琉球国古籍,是记载古琉球国与周边国家来往文书的历代宝案。此书以汉字书写,共分为三大部,涵盖琉球史实年代起自1424年(琉球国王
尚巴志三年,中国明朝永乐二十二年),迄于1867年(琉球国王尚泰二十年,中国清朝同治六年),前后共计444年。因为这批文书是
琉球国王府行政与经济贸易上无比重要的文书,因此编辑成册后,名之为“宝案”,就是指“非常珍贵的历史文献资料”。
简介
《历代宝案》是琉球国首里王府的外交文件,后经琉球王室委由当地学者加以整编编纂而成,是记载琉球国与周边国家来往文书的历代宝案。此书以汉字、汉文书写,共分为三大部,前半段共记载14世纪至17世纪期间琉球王国与中国以及其周边国家如日本、暹罗(现在的泰国)、土耳其、
马六甲王国、苏门答腊、爪哇等国的外交贸易往来书信。17世纪初,因受日本幕府控制,该往来外交文件渐少,不过该书仍继续编纂汇集后半部,直至该王国覆灭为止。
1609年,为了害怕统治琉球的日本萨摩藩毁损该历史史书,加上火灾焚毁正本的教训,琉球国不但继续编纂该书,还秘密手抄全书内文数份,藏放该国多处。其中详细记载琉球国历史的最完整的宝案手抄本,1940年代间,辗转流于台湾大学。
写作缘由与背景
琉球与中国之开始外交往来是始于1372年。当时琉球国王为中山王察度,他派遣其弟泰期出使中国,并建立了朝贡关系。从此以后,大约每二年进行一次朝贡贸易,与中国建立源远流长的深厚关系。琉球国与中国之间的朝贡关系,除了向中国示好及减少可能发生的纠纷之外,作为中国的附庸国对琉球国其实有其经济利益。也就在此经济利益考量下,该国不但坚持频繁性的朝贡,还尊用中国的年号,使用汉字作为文书,派学生和使节到中国学习文化,并长年向中国进行朝贡,同时她也可像朝鲜、越南等其他朝贡国一样保持了自己的独立性。 14世纪到16世纪中叶的这两百多年中,因为中国对外交通采纳贡制度,只有上贡天朝的船只才能合法停靠中国港口。琉球国王派遣该国贸易船队收集热带货物,再由该国那霸港口转口到中、日、朝鲜三国,由此获得庞大贸易利益,琉球史家称这段时期为“大交易时代”。1549年中国宁波港内由于日商间的内哄骚动,中日间的贸易为之中断,这影响也造成琉球贸易的没落。最后,琉球贸易的地位与功能被非法的日本海盗与后来的葡,西,荷所取代。
1609年,萨摩藩势力军事入侵,琉球全境被日本下属的萨摩藩所控制。但是一直到1874年琉球国被日本正式灭亡,琉球与中国的朝贡关系并未中断。从宝案文件显示,萨摩藩之所以不废除琉球国,并允许处于全面控制下的琉球国继续朝贡,是因为贪图琉球从中国朝贡贸易所得的经济利益。
琉球在这么长时间与中国、朝鲜、日本、东南亚八国的贸易过程中,自然会有官方的互来文书。此外交文书之底稿(琉球发给他国的外交文书正本已被送给中国,日本或其他收受国)以及来自中国皇帝收到的诏谕等,原本被藏于琉球首里城的正殿,同时有手抄副本,保存于首里城附近的天妃宫。因为藏于正殿的正本曾被烧毁。琉球国王及相关朝臣因恐天妃宫的副本未来毁损或散失,因此,萌起了编辑这些外交文书档案之议。
因为这批文书是琉球国王王府行政与经济贸易上无比重要的文件,因此编辑成册后,编辑与琉球国各朝臣决定名之为“宝案”。而宝案其实就是指“相当贵重的历史文献资料”。
1609年之后,由于害怕日本萨摩藩毁损其史,该手抄史书的活动不但趋于低调,还分别制作数份手抄本。据1992年知名琉球史研究学者小叶田淳与琉球当地教育单位的蒐集与采证,发现《历代宝案》抄本共达六版本之多。
编纂过程与册别
该书依编纂过程约分为三大册。其中第一册于1697年完成编写。史载年代为1424年至1696年,撰写方式是依来往外交文书之原形式书写,并依来往国别整理(分为中国、日本(萨摩)、朝鲜、泰国、爪哇(Mapahit王朝)等国)。 第二册开始整理于1729年,并于之后持续整理到1858年。该册记载时间根据为1697年-1858年的所有琉球国官方文书。此册的编辑方式不同第一册,是采是依年代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至于第三册则是接续第二册,收录1859年至1867年的所有公文书,其编排方式也同第二册,为年代时间先后顺序的编年史。
手抄本
经过增修,该书主要原稿涵盖琉球史实年代起自1424年(琉球国王尚巴志3年,中国明朝永乐22年),迄于1867年(琉球国王尚泰20年,中国清朝同治6年),前后计444年。 1868年日本明治政府成立,该政府正式将琉球视为己国领土,琉球王府形同崩溃。也因此,琉球国王府主导的《历代宝案》撰写工作不但停止,也将其该宝案正本移至位于日本东京的内务省收藏,另外,民间手抄本则辗转放置于冲绳图书馆。1923年,该宝案的王府正本于关东大地震中毁于火灾。而冲绳图书馆的多版手抄本也未加以整理。
1935年4月,
台北帝国大学(今位于台湾台北的台湾大学)副教授小叶田淳为了撰写教授论文《中世南岛通交贸易史の研究》至冲绳图书馆蒐集资料。
他除了详加引用《历史宝案》外,也委由久场政盛抄写整理放置冲绳图书馆中,多版本但失散欠缺保管的《历代宝案》。1940年,久场政盛以五年时间抄写整理的《历代宝案》共249册全数完工,并交由小叶氏带回台北帝国大学。久场政盛整理后的此《历代宝案》完全依此古书汉文样临摹,该抄本为该书各种晒蓝本与手抄副本中,最为完整且原件原貌的一部。
除了放置于
台北帝国大学的此部抄本外,1945年的
冲绳战役展开前夕,为安全计,保留原稿的冲绳县立图书馆将其“历代宝案”迁移到冲绳本岛北部的山中,不久,毁于该战役的美日交战战火中。
1972年,台湾大学将其收藏的该缮本交由台湾开明书局印行千套之外,也将其两套赠送冲绳县。经过十数年的筹组补强,1988年4月,冲绳县特别设置“《历代宝案》编集委员会”。该委员会除了依照台湾大学的所赠原藏抄本重新编纂该宝案外,也广收其他侥幸留存的手抄本等各版本,并集中校注补遗且分册分年刊行。
1991年开始刊行的新版《历史宝案》日文校订本共15册。另外还有译注本15册及12册的英译本。
其中的台琉关系
1870年代日本明治政府曾借口琉球难民在台湾牡丹社被害,而出兵台湾,之后并引起大规模的中日争战,史称牡丹社事件。事实上,从该宝案叙述得知,历史上琉球渔民遭风漂到台湾的事件是经常发生的。除了风向,候汛,及该地区台风多之外,琉球船只小巧是相当重要一环。另外据该史史载,绝大部分因为船难来到台湾的琉球民众,都获得当地台湾人的妥善救助和抚恤。 《历代宝案》记载的首次琉球船只漂往台湾的实例出现于1720年。该书记载,发生于该年十月间发生的那次六人船难,造成两个琉球人饿死,另外四人则于在台湾淡水被台湾平埔族住民救助上岸。原文为:难番同船六人,名前间、仲治、宇志、也德、真座、白间。于归年(指1720年)11日于北山永郎部开船往中山采取木料,舟行半海陡遇飓风,帆舵俱失,船已破坏洋中,死前间一名,其余飘流亡至台湾淡水地方,又饿死真座一名,更仲治等四人淹淹待毙。幸淡水番社救活具报解救。
这些获救的难民后来被送往福州,在那里受到抚恤安顿后搭船返回母国。
在此琉球王朝档案里,类似这样的记载相当多。除此,再将《历代宝案》、《
清代中琉关系档案选编》及台湾的《
宫中档乾隆朝奏折》做一交叉比对和整理,发现1720年到1894年的台湾清治时期,前前后后的175年间,该地区共有64起这类事件发生,平均每2年就有1起。而这些琉球难民,通常都会得到台湾当地人救助和抚恤。这些琉球难民不管在哪里被抢救上岸,首先要由地方官府抚恤安顿,再配船内渡,最后由福州遣送回国。
其与钓鱼岛关系
查《历代宝案》,除所收明、清出使琉球册封使录提及钓鱼岛列屿外,文书未见钓鱼岛等岛屿名称。文书中出现过“久场岛”一词,但为人名,而非地名,与日本人声称拥有“尖阁群岛”中的“久场岛”(即日本人所谓的“黄尾礁”)完全无关。可见从《历代宝案》看,古代琉球王国与中国的钓鱼岛列屿无丝毫之领土关系,其关于钓鱼台的知识,完全得自明、清出使琉球册封使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