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订保险费率,属于保险费率条规类型。应用于保险费。
厘订保险费率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厘订保险费率
(一)保险费率的厘定原则
1.合适、适当原则。一是以风险的发生概率,风险损失的程度为依据,保证保险人的偿付能力,防止因费率过低而导致保险人产生经营危机,甚至破产,最终损害投保人的利益;二是要为投保人着想,减轻投保人的保险费负担,使保险费负担与所提供的保险保障想适应。
2.相对稳定原则。保险费率厘定后,在一定时期内应保持相对的稳定,在短期内不宜变动。
3.融通性原则。即在短期内应注意保险费率的稳定,在长期中又应作适当的调整,以配合实际情形。
4.诱导与鼓励原则。
(二)保险费率厘定的方法
1、观察法
是针对个别风险的性质,观察其优劣,以判断决定适应的费率。
2、分类法
该方法是将相同性质的风险单位分别归类,而对同一分类的各个风险单位,征收相同的保险费率。
3、增减法
该方法是在分类法的基础上,结合个别标的的风险状况予以计算确定费率的方法。
(1)表定法。是以每一风险单位为计算依据,在对每一风险单位确定一个基本费率的基础上,根据个别标的风险情况增减修正。
(2)经验法。是依据被保险人过去的损失经验,对分类法所确定的保险费率予以修正。
(3)追溯法。是依据保险期内的损失经验数据来确定当期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