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型机的数量根据新机类别和研制需要来确定。如全新研制的飞机,原型机数量至少为5架,其中两架用于地面
静力试验和
疲劳试验,其余几架用于
飞行试验。飞机的改型一般只要1~2架原型机。对原型机在试验和试飞中暴露出的设计中的不足之处要进行设计更改,使新飞机设计达到原定的设计指标和要求。
在飞机的研发过程中,原型机是否通过了试验和试飞,是飞机达到设计定型和取得型号合格证的必要条件。飞机的原型机在完成预定任务后,经改装修复,往往以优惠的价格出售给先锋用户使用。除航空器以外,新研制的复杂的航空产品如发动机、
雷达、导弹等,也要制造该产品的原型机进行试飞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