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福建境内组织机构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是福建省厦门市的一个组织机构,内设综合调研处等机构。
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安排,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中央、国务院、省及各部、委、办、局发送市政府的公文。
  (三)研究各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四)督促检查各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和上级领导批示指示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相关决议、决定和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协调督促、落实反馈工作,以及全国、省、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交办、督办工作。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驻厦单位、省属驻厦单位、驻军等关系,对相关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六)推进市政府办公厅依法行政工作,办理市政府办公厅涉法事务。对拟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
  (七)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市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服务。
  (八)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报告重要情况。
  (九)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十)负责市政府文电运转、政务信息及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调研处。负责组织起草市政府工作报告、市长在全市性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稿等。组织起草或审核向上级部门或领导的综合性汇报材料以及重大事项的专题报告。根据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政府工作重点,协调组织开展应用性的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
  (二)秘书处。负责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等会务、记录和纪要撰写。负责市政府全体成员会等全市性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安排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工作调研的总协调。负责省政府主要领导来厦活动的服务保障。负责落实市政府领导工作协作制度。
  (三)经济社会一处。负责办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市政园林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四)经济社会二处。负责办理发展改革、财税、国有资产、统计、金融、行政审批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五)经济社会三处。负责办理应急管理、农业农村、水利、海洋发展、气象、海洋预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六)经济社会四处。负责办理工业与信息化、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港口、高新区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七)经济社会五处。负责办理外经外贸、招商引资、商贸流通、文化旅游、新闻出版、文物、自贸试验区建设、外事、港澳、侨务、对台事务、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质量监督、口岸、贸促、会议展览、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八)经济社会六处。负责办理教育、民族宗教、卫生健康、审计、体育、医保、妇女儿童、红十字会、政府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九)经济社会七处。负责办理公安、民政、司法、退役军人事务、双拥、民防、机关事务管理、残联、仲裁、信访、保密、依法治市、依法行政、打击走私、国家安全、法院、检察院、海事法院、驻厦部队、武警部队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信息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市政府政务信息采编和处理。负责编辑政务信息刊物。负责向省政府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专报政务信息。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网络建设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的推进、指导、协调、督查和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市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厅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负责与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办公业务网络连接的建设管理。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负责受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处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市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文电处。负责市政府办公厅文电工作并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文电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日常运转、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培训指导等。拟订政府系统公文处理规章制度及公文处理工作规范性要求。承担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登记、分办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发文审核和机要、档案、印鉴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办公厅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及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厦门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发行工作。
  (十二)政策法规处。负责市政府办公厅机关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办理市政府办公厅机关涉法事务。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对报送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政策文件进行会前审查。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参与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参与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案件的办理工作。
  (十三)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负责省政府、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的查办督办,并及时反馈。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协调督促、落实反馈工作。负责市政府承办的全国、省、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督办、交办工作。组织拟订督查工作制度,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督查业务工作。
  (十四)市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督促落实并反馈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领导批示指示。检查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网络建设。
  (十五)接待处。负责接待国务院及国家行政机关副部级以上领导、省政府和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以上领导及其所率团组来厦视察、考察、调研等接待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公务接待活动的现场组织与协调。协助做好市政府领导外出公务活动的接待联络工作。协助做好其他调研、考察接待工作。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接待任务。
  (十六)人事处。负责办理市政府办公厅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及行政后勤事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任免、调配、教育培训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现任领导
副主任:李建军(试用期一年)
获得荣誉
2018年5月28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020年11月,获得福建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05 16:43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