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1月。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同安区岳东璐1号。创立伊始,只有五个科室、十三名工作人员。历经县、区改制,现有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审管办、研究室、办公室、行政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审监庭、立案庭、法警大队14个内设机构,大同、新民、汀溪、西柯4个派出人民法庭(汀溪法庭、西柯法庭正在筹建),全院人员编制107人,实有干警101人。
同安法院坐落于厚毓着熠熠人文的千年古城——
同安,辖区面积658平方公里,人口42万,现辖六镇两街。同安法院设立于1952年,现有占地28亩的审判办公综合楼一座,大楼以其稳重典雅的建筑风格成为同安地标性建筑之一。
几 年来,同安法院始终坚持“一手抓队伍建设,一手抓审判管理”。在队伍建设上,坚持三年一次的中层领导竞争上岗机制,打造旨在培养青年干警的朝阳育人工程, 开展富有特色的法院文化建设,在全市法院系统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考评中连续八年名列前茅。审判管理上,系统打造审判质效工程,在全市法院系统率 先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监控,结案均衡度、服判息诉率、发回改判率等权重指标均排名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在司法为民上先试先行, 深入开展“无讼社区”建设,设立“农村家事纠纷援助中心”和“外来员工纠纷援助中心”,成立全国首个常驻式道路交通法庭并率先试点道路交通事故审理“三合 一”机制,于2008年被最高院确定为“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试点单位”。
励精图治写公正,司法为民铸辉煌。同安法院积极开展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狠抓队伍建设和各项改革,每年审判执行案件8000多件,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法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单位”、“全国法院司法理论宣传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省十佳法院”、“全省优秀法院”、“福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政法基层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省法院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多项荣誉称号,荣立全省法院集体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二次,连续三届获评“省级文明单位”。近三年来,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的集体有52个、个人6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