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教育局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厦门市湖里区教育局是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有关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的建议,并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项实施工作。
(二)承担全区的基础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工作的责任,依法加强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检查和指导,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三)负责提出区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议,管理和使用区财政下达的教育经费;参与全区学校布局调整,负责和指导区教育系统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后勤基建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区教育系统教育经费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审计和监督工作。
(四)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指导职称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办理教师表彰和奖惩工作;负责区属学校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的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区属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主管本区基础教育招生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初招工作、协助组织高等教育升学考试和招生工作以及自学考试管理工作。
(六)规划、协调全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管理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文化艺术、国防教育等工作。
(七)提出教育科研工作规划的建议,统筹指导教育科研工作。
(八)综合管理教育系统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单位)的校园治安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配合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综合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九)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办理社会力量办学有关手续的审批、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开展教育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安全保卫科)
综合协调和处理局日常工作;对局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府信息公开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局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山海协作及对口支援工作;承担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综治、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事业、财政预决算、教育专项事业费的分配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基层学校财务业务工作的指导;负责定期对学校进行内部财务审计,对离任校长进行财务审计的工作;审核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负责办理教育系统教职工房改、医保、子女统筹医疗的管理;负责各项统计资料的综合、管理、积累和汇总,提供全区教育发展计划信息;负责编制和落实区属各级各类学校的事业发展计划,组织编制教育基建投资计划和数据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教育布局和教育结构的调整,统筹安排全区教育基本建设投资;负责国家有关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落实,制定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健全保卫组织、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负责管理教育系统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和监督各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学生伤害事故预防措施,协助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演练;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安全工作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督促完善技防设施;指导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承担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教育科
综合管理我区普通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基础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参与拟订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政策、计划;指导全区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监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表彰奖惩工作和小学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监督初、高中毕业证书的验印和发放工作;负责管理全区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监督中小学教材、教辅用书的使用情况;指导、协调全区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组织指导中考、高考和会考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成人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社区教育工作和扫盲工作。
(三)组织宣传科
负责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学校党的建设的方针、政策并检查落实情况;负责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局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宏观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的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指导、检查学校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宣传、统战和知识分子工作情况;负责指导教师的师德教育工作;承担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纪工委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重要决策的调查研究工作;综合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和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事调配与局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和指导教育系统的职称评聘工作和教师资格的认定审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的表彰奖惩工作;负责教师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和指导教师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区属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和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行政监察以及机关效能、行风建设、校务公开工作,建立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及时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承担教育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与合作的事务工作。
(四)德育科
综合管理、指导中小学德育、心理健康教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开展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参与中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负责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明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全区性的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和艺术演出比赛活动;协调中小学校及学生参加全国、全省性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指导学校的红十字会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改革及相关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协助关工委开展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
人员编制
厦门市湖里区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
现任领导
贾新辉 调研员
王 玮 副局长
李可可 副局长
俞晟景 局长助理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16 10:29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