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局是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湖里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厦委办发〔2011〕18号)和《中共湖里区委员会、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湖里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湖委〔2011〕34号)精神设立,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执行本区有关财政、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其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区对街道财政体制;拟订财政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湖里区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负责全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预算调整建议和决算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街道财政工作。
(三)负责辖区政府非税收入监督管理;负责财政票据管理。
(四)完善财政国库制度,制定和执行全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本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管理,规范财政收支缴拨制度;负责编制全区财政总决算并审核汇总部门决算;办理各类财政拨款,负责区级财政资金的统一调度使用。
(五)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全区政府债务管理办法;负责全区政府性债务的汇总、统计、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偿债建议并组织实施。
(六)参与研究财政性投融资政策和编制财政性投融资计划;参与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审核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七)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负责全区会计人员从业资格、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和后续教育有关管理工作;负责代理记账公司的审批与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区会计学会工作。
(八)根据区政府授权,代表区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承担监管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责任,拟订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对区属国有企业及负责人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和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财务管理等进行监管;负责对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进行业绩考核。
(九)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化的审核、发放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制定全区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制度并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业务;推进、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工作。
(十一)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机制,负责制定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区财政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建议;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加快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财政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会务、党建、法制、保密、信访、档案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局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并对局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督办;负责财政信息和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工资、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财政业务专网平台管理工作和局机关信息化建设。
(二)预算科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财政管理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财政中长期规划的建议;按照财力综合平衡原则,编制预算草案,组织全区预算执行、监控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提出预算调整方案;负责财政总决算工作;负责区财政性资金的调度、审核和拨付;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善财政国库制度,制定和执行全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与财税相关部门协调,组织区财政收入,负责协税护税工作,组织落实本局招商引资工作任务;负责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兑现;负责本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管理,规范财政收支缴拨制度;指导街道财政工作;负责全区干部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审核和监督。
(三)行财科
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资产处置工作;负责辖区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和财政票据管理;拟订相关经费支出范围标准和定额;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工作,负责部门预算执行;负责财政性投融资政策和编制财政性投融资计划的起草;负责财政性投融资项目资金的审核,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负责区财政资金及区政府性债务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销户管理;负责代理记账公司的审批与管理工作;协调区会计学会工作。
人员编制
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