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2003年底因应厦门市区划调整与原杏林区局整合,现区局机关下设办公室、税政科、规费科、征收管理和法规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计划财务科、信息技术科、人事教育科、党务办公室、监察室十个机关内设科室,下属一个直属单位稽查局及杏滨、杏林、集美、后溪、灌口、侨英六个基层分局。
机构概况
下属外税分局和稽查局两个直属单位和集美、杏林、后溪、灌口四个基层分局。现有干部职工76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75人,占干部职工总人数的98.68 %;中共党员58人,占干部职工总数的76.32%,担负着275.79平方公里辖区内16832户纳税户的征收管理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派出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
2、起草本局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有关工作制度;
3、组织起草和审核本局重要文稿;
4、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
5、组织实施税收宣传;组织办理人大、政协的提案和议案;
6、承担局机关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编发工作;
7、负责本局行政后勤、服务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和其他行政事务;
8、承担局机关政府采购的具体工作。
税政科主要职责
1、负责地税部门征管所有税种、随“三税”征收的税(费)种以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起草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2、对所管税(费)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3、组织实施所管税(费)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工作;
4、负责所管税(费)种的减免税、税前扣除的管理;参与所管税(费)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5、承担税收调查工作;
6、负责非居民税收管理,负责国际(地区)税收协定(安排)的执行,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
7、负责反避税工作,牵头组织反避税调查和
特别纳税调整。
规费科主要职责
1、负责社会保险费征收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
2、研究制定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措施;
3、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收入统计分析、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
4、负责省级政府授权(委托)的除随“三税”征收的费种之外的其他费、金(含工会经费,不包括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代)收管理和政策服务;
5、负责所管费(金)征(代)收管理软件的应用和数据维护。
征收管理和法规科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起草具体管理办法;
2、研究提出完善专业化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的建议;
3、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
4、承担征管质量考核和风险管理工作;
5、承办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
7、负责大企业税收管理和专门化服务,组织、指导、协调大企业税源监控分析,税务风险管理和日常检查。组织实施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
8、负责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税收执法责任过错追究;
9、承担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10、牵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
11、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
12、承担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实施税收法制建设工作;
13、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和科研等工作。
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纳税服务工作;
2、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
3、组织实施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
4、组织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和协调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5、受理纳税人投诉;
6、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7、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
8、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事项;
9、承办纳税申报、认证、税款征收等事项;
10、承办发票发售、代开、审验、缴销等发票管理事项;
11、承办税务违法简易处罚;
12、依法公开涉税事项,宣传税收政策;
13、受理涉税审批申请,办理备案事项和其他相关事项。
计划财务科主要职责
1、负责税收收入的计划、会计、统计等工作;
2、监督税款征收、解缴、入库、提退的执行;
3、编制、分配和下达年度税收计划,检查税收收入计划执行情况,考核评价税收收入质量;
4、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经济税源调查研究、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工作;
5、负责与国库对帐,定期编报税收收入报表,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6、负责本局财务管理工作,开展部门预算、决算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
7、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
8、落实财务管理、
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和权限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的各类审计结论;
9、组织实施本局资产的财务核算管理工作;
10、组织落实本局政府采购工作制度;
11、负责本局基本建设、基建工程核算以及车辆、服装等装备的管理;
12、承办除普通发票以外的其他税收票证的保管、领发、缴销、销毁。
信息技术科主要职责
1、负责计算机应用于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的指导与管理;
2、负责计算机设备购置(配发)、网络建设及功能配置管理、计算机软件推广应用工作;
3、负责计算机管理制度的建立、人员培训以及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计算机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
人事教育科主要职责
1、负责本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干部队伍的管理监督;
3、承担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党务办公室主要职责
党务办公室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设置,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组织本局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等工作。
监察室主要职责
监察室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按照《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1、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
2、监督检查本局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
3、监督检查本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5、组织开展各级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工作;
6、受理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
7、查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8、开展执法监察、纠风和效能监察工作。
稽查局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起草具体实施办法;
2、组织、协调、承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
3、受理、查办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
4、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
5、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
6、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案件的有关工作;
7、组织实施发票检查、协查工作。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办事处孙厝乐安北里1号之一
杏滨分局主要职责
负责杏滨街道及区级企业纳税(缴费)人的税收(费、金)收入征管等工作。
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区行政服务中心4层。
杏林分局主要职责
负责杏林街道范围内纳税(缴费)人的税收(费、金)收入征管等工作。
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区行政服务中心4层。
集美分局主要职责
负责集美街道、侨英街道范围内纳税(缴费)人的税收(费、金)收入征管等工作。
地址:集美区集美石鼓路141号 2楼。
后溪分局主要职责
负责后溪镇、灌口镇范围内纳税(缴费)人的税收(费、金)收入征管等工作。
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区行政服务中心4层。
灌口分局主要职责
负责集美辖区内税收风险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地址:集美区集美石鼓路141号 2楼。
侨英分局主要职责
负责集美辖区涉税(费)业务的纳税评估、注销清算、土地增值税清算及日常检查。
地址:集美区集美石鼓路141号 2楼。
领导信息
马长鸿
男,汉族,1964年3月生,山东菏泽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现任厦门市集美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书记、局长。
1982年10月起历任厦门市税务局第一分局干部、科员,1988年7月起任厦门市地税局稽查大队科员,1994年9月起历任厦门市地税局稽查局科员、副局长(主持工作),2001年1月起任厦门市地税局税政二处副处长,2001年7月起任厦门市地税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2009年11月任现职。
主持区局全面工作。
詹蔚蓉
女,汉族,1963年4月出生,福建惠安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厦门大学院税务专业(本科)毕业,现任厦门市集美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85年8月起历任厦门市税务局一分局干部、科员、副股长、副科长,1994年9月起任厦门市地税局直征局副科长,2001年9月起历任厦门市地税局税政二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9年1月起任现职。
分管区局的办公室、税政管理、规费征收管理以及工会、妇委会等工作,具体协助分管的科室为办公室、税政管理科、规费征收管理科。
许建筑
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福建同安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扬州大学税务专业(专科)毕业,现任厦门市集美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1985年8月起任厦门市同安县税务局干部、副股长,1994年9月起任1996年8月任厦门市同安县(区)地税局副所长、副分局长、分局长,1998年3月任厦门市同安区地税局稽征管理科科长,1999年5月任厦门市同安区地税局征管科科长,2006年11月任厦门市同安区地税局稽查局局长,2009年11月任现职。
分管区局的人事教育、征收管理与法规、纪检监察以及党总支、共青团等工作,具体协助分管的科室为人事教育科、征收管理与法规科、监察室。
陈团章
男,汉族,1970年1月生,福建安溪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厦门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现任厦门市集美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93年7月起任福建省税务局监察室干部,1994 年7 月起历任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监察室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2005 年10月起任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税政三处主任科员,2010 年8月任现职。
分管区局的计划财务、稽查、信息技术等工作,具体协助分管的科室为计划财务科、稽查局、信息技术科。
获得荣誉
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福建省首届文明校园”拟表彰名单,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