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皮质综合征是出现于广泛的皮质损害时。该病在恢复过程中因皮质下中枢及脑干因受损轻而先恢复,而大脑皮质仍处于抑制状态。患者能无意识地睁眼、闭眼,眼球能活动,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恢复,四肢肌张力高,病理反射阳性。吸吮反射、强握反射可出现,喂食可有无意识的吞咽,但无自发动作。对外界刺激不能产生有意识的反应。大小便失禁,有觉醒和睡眠周期。身体姿势为上肢屈曲、下肢伸性强直。
脑干网状结构则不断地将各种内外感觉冲动广泛地投射到双侧
大脑皮质使之保持兴奋。两种结构的任何一种受到损害意识即发生障碍由大脑皮质广泛性疾病所引起的意识活动丧失称为去皮质综合征
去大脑皮质综合症,又称醒状昏迷,无意识,瞳孔对光反射存在,有吞咽咀嚼动作,呈昏睡状。患者表现无意识地睁眼、闭眼,对光反射、角膜反射存在,对外界刺激无意识反应,无自发言语及目的动作,呈上肢屈曲,下肢伸直的
去皮质强直姿势,常有
病理症,无意识地咀嚼和吞咽,见于缺氧性脑病,
脑血管疾病及外伤导致的大脑皮质广泛损害。
又称去大脑皮质综合征。由大脑皮质广泛性病变所引起的皮质功能丧失,而皮质下功能保存的一种特殊意识障碍状态。可由多种原因引起,常见于大脑广泛性缺氧、血液循环障碍及各种严重的脑病,如呼吸
循环骤停、一氧化碳中毒、
癫痫持续状态、
脑血管病、脑外伤、脑炎和
肝性脑病等。临床表现为有觉醒和睡眠周期,醒时睁眼似能视物或双眼无目的游动,貌似清醒,但实际上并无任何意识活动,不能理解言语,亦无自发言语及有目的的自主活动。皮质下的无意识活动及各种反射如瞬目、咀嚼、吞咽、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等却十分活跃,且对疼痛刺激有回避动作。随皮质功能的康复逐渐出现不同程度的意识活动,若恢复不全则遗有程度不同的智能障碍,呈痴呆状态,或长期处于去皮质状态。本症重在预防,以病因治疗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