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
党内职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县委书记是中国共产党县级地方组织(委员会)的负责人,任期为5年。
职责
中共县委书记的职责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善于团结好委员会中一班人;抓好党风建设,督促、检查党的各项工作等。
权力
中共县委书记同时还是党的县级委员会委员和常委。
各级中共组织的书记和委员之间是平等的同志关系,重大问题由委员会通过表决决定。
轮训
从2014年11月起,中共中央党校举办县委书记研修班,计划到2017年底将全国中共县(市、区、旗)委书记轮训一遍。举办研修班的目的,主要是对中共县委书记进行系统理论培训和党性教育,引导中共县委书记用中国共产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28 11:40
目录
概述
职责
权力
轮训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