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志
汉语词语
记载一个县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的专书。如《蓬溪县志》。
释义
现存最早的全国地方志,是公元813年唐代李吉甫编的《元和郡县图志》(后因图佚,改名《元和郡县志》),共40卷,后有部分散失。它以唐代的47镇为纲,每镇一图一志,详细记载了全国各州县的沿革、地理、户口、贡赋等。南宋以后,地方志大量增加,尤以明清两代最多。据1976年统计,我国仅现存的地方志即达8000多种,约12万卷。新中国成立后,各县普遍修编了一次县志。在全国方志办组织下,进入县志第二轮修编的县也不少。
范例
光泽县建县以来,先后编写过10部县志,其中有两部未刊印成书,志稿已轶。
宣德《光泽县志》 明宣德四年(1429)编,担任儒学训导的朱松谷主纂,1卷2志,为光泽县最早的一部县志。明正统元年(1436),县举人上官祐作有序文。
正德《光泽县志》 明正统十三年(1518)知县钟华主修。6卷9志,已轶。
万历《光泽县志》 明万历四十年(1613)知县汪正谊主修。7卷9志,已轶。
康熙《光泽县志》 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知县金鸣凤奉令主修。由邑贡生陈南贤、郭毅、饶世道、龚名芳等人分纂,由教谕张霍、训导林旭审阅定稿。该志9卷高9个大纲,立82个细目。
康熙《光泽县志》(增修版) 康熙三十三年(1694)知县张彭加以考订,作了部份修改和补充。该志分自然类、经济类共4本,已向京师图书馆复印存档。
康熙续纂《光泽县志》 清康熙四十七年(1708)知县马玛主修。是前志续编9卷9志,该志增纂政治类、军事类共2本,县存有复印本。
乾隆《光泽县志》 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知县段梦日主修。集幕友江西广昌举人魏洪、福建政和教谕李润卿、县教谕李德谨、训导邓嘉时及增生邱□、李思萌等37人,除续纂原县志9卷9志外,增修学校、武备2志共计32卷11志。其内容之丰富、篇幅之大,为以前各志所未有。
道光《重纂光泽县志》 自清道光十五年(1835)至二十年,历任知县胡国荣、盛朝辅主修。光泽举人内阁中书高澍然专修,他将旧志11大编改写成30编,分为4表、10略、12传和4录。特别是时事表将千百年来的史实分成大事、灾祥、饥穰、寇警4类列表置于志首。县存有复印本。
同治《光泽县志》 清同治九年(1870)邑廪生上官承枯编纂,只成志稿,未刊印成书,已轶。
光绪《光泽县志》 光绪二十三年(1897)夏,知县钮承藩主修。此志依据道光二十年《重纂光泽县志》的体裁,由邑廪贡何秋渊纂,增修了1840~1897年的事迹,计10万余字。原本现存县档案馆。
民国《光泽县志》 民国18年(1929)县长陈冠露主持纂修。稿成携榕付印,后因军阀战乱无人负责,志稿被毁。
参考资料
县志.在线新华字典.
最新修订时间:2023-02-18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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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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