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式教学法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为前提,以学生的主动参与为过程和环节,以大面积提高教学效果的教学方法。“参与”指的是个体进入群体的状态,参与为每个学生提供了一种自主、积极的学习氛围,使每个学生达到知、情、意、行的和谐统一,使其在亲力亲为的认知行动中体验学习的乐趣、感受知识的奇妙、增加克服困难的自觉性和能力。为学生认识、修正自我的认知水平、能力结构提供了机会和平台。
特点
(1)参与式教学法有如下特点:
1.主体参与: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让每个学生都积极参与到教学中来。
2.互动性:通过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学生得到多方面的满足,特别是在成就感上的满足.教师的创造才能和主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3.民主性:
民主最直接的体现是在课堂教学实施中,学生能够平等地参与,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是平等的,教师尊重学生独特的认识和感受。
4.合作性:参与式学习提倡分组活动的形式,这种形式为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提供了更多的合作机会,智慧经验及
教学资源在合作中得到共享。
5.开放性:参与式教学不仅仅局限与课堂之中,它可以延伸到课外。
6.激励性:参与式学习评价注重发挥激励性功能,这里没有失败。只有不断地探究。
7.发展性:参与式学习过程期待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只要学生努力探究了,在他人的帮助下进步了,在学习中获得了亲身的体验,她(他)就获得了发展。
8.反思性:参与式教学的最高境界在于反思,在于顿悟,在于通过不断发现自身之外的知识世界来构建新的经验体系。
原则
(2)参与式教学的“四性”原则:
1.“多样性”原则:凡是能够最大限度地使参与者参与到学习的全过程中来,任何有效的方法都可视作参与式
教学方法。
2.“主动性”原则:使参与者主动积极地参与到学习的全过程。
3.“公平性”原则:每个参与者在
教学活动中共同享有教学资源,教学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地位是平等的。
4.“有效性”原则:参与式教学的目标的达成应该是有效的.更注重的是教学的过程和方法。
总之,参与式教学力图体现方法,手段的多样性,以满足参与者的多种需求,使学习的主体具有主动性,最终达到
教学过程和结果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