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政
古代官职
参政,官名。宋代参知政事的省称,为宰相的副职。元于中书省、行中书省,皆置参政,为副贰之官。明于布政使下置左右参政。清初,各部也设参政,后改侍郎。袁世凯统治时期设参政院,所指派的成员亦称参政。
官名。 即参知政事,为宰相之副。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枢密副使合称“宰执”,地位高下不一。宋太祖乾德二年(公元964年),赵普独擅宰相之权,宋太祖要给赵普设置一个副职,但想不出合适的名称,便问翰林学士陶榖:相“下宰一等有何官?”陶榖回答说,唐代曾有参知机务、参知政事之称。于是便以薛居正、吕余庆为参知政事。当时设置的参知政事地位还很低,据《长编》卷5载:“不宣制,不押班,不知印,不升政事堂。止令就宣徽使厅上事,殿廷别设■(zhu1n,音砖)位于宰相后,敕尾署衔降宰相数字,月伴杂给皆半之。”政事堂是宰相议事办公的地方,参知政事连宰相的办公厅都不能进,可见没有多大权力。后来,宋太祖看到赵普为政专断,为了加强对宰相的牵制,便提高参知政事的地位和职权。
开宝六年(公元973年)诏薛居正、吕余庆与赵普“更知印拥班奏事”,以分其权。到了太宗时,又进一步提高参知政事的地位。据《长编》卷37载:至道元年(公元995年)正月戊子,太宗诏曰:自今参知政事宜与宰相分日知印,押正衙班。其■位先异位,宜合而为一。遇宰相、使相、亲王得议军国大政,并得升都堂。
都堂就是政事堂。参知政事原来与宰相在地位和职权上的差别,至此完全消除。这就形成了对宰相的有力牵制。所以宋代常以“宰执”并称。参知政事一名虽沿自唐代,而唐代的参知政事并非常制,凡以他官而居宰相职的,即称为参知政事。也有称为参预朝政,参议朝政。而宋代所设的参知政事,则成为宰相副职之定制。参知政事地位的提高,是宋代统治者削弱宰相之权,并使之与宰相互相牵制从而加强皇权的重要措施。
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都曾任此职。《训俭示康》“参政鲁公为谏官”,“鲁公”指宋真宗时的鲁宗道。《谭嗣同》“参预新政者,犹唐宋之参知政事,实宰相之职”。元中书省设参政,位于平章政事,左、右丞之下,为丞相的副贰。明在各省布政使下设左右参政,分守各道,并分管粮储、屯田、军务、驿传、水利、抚名等事,为从三品官职。清入关前六部、理藩院有承政、参政。顺治元年(1644)改为尚书、侍郎,参政地位似侍郎。清初各省布政使下酌置参政、参议,多由道员兼。乾隆十八年(1753)后不再置。民国初年,袁世凯设参政院,成员亦称参政。参政院为立法机关,参政的性质与国民党政府的立法委员相当。清 田兰芳《云南楚雄府通判袁公(袁可立孙)墓志铭》:“父枢以户部正郎榷浒关,佥谓才可御乱,特授本省布政司参政,分守大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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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16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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