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附件第1~4条:双师型教师是指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
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的教师,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的教师;
双师型教师是指爱党爱国,具备良好师德修养,具备企业工作或实践经历,具备理论教学能力和实践教学能力,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并把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的教师。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第三条第(十二)款: 从2019年起,
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2020年起基本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
2024年10月,教育部发布《2023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共有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73.48万人,“双师型”专任教师占专业(技能)课程专任教师比例5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