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民政局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双鸭山市民政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内设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事务科)等机构。
主要职责
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规及行政规章,制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市乡(镇)级及以上行政区划设置管理工作。负责乡(镇)级及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乡(镇)级行政区划代码变更确定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乡(镇)级及以上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承担全市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等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六)宣传贯彻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承担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工作。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全市殡葬设施的规划、编制审核、审批和备案登记等工作。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机构设置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办公综合、组织人事、财务管理等工作。
(二)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事务科)。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规章。按照管辖权限进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监督县(区)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县(区)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执法监督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进行社会工作服务及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会同市财政部门分配、管理社会救助资金并监督使用情况。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并组织实施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管理政策及服务规范。承担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的有关工作。协调市内跨区域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三)基层政权建设社区治理科(地名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及规划,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换届选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担全市乡(镇)级及以上行政区划设置管理工作。承担乡(镇)级及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承担乡(镇)级行政区划代码变更确定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乡(镇)级及以上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协调指导毗邻的市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间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隐患排查及纠纷调处。承担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承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指导全市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四)养老服务科。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其办事机构与综合科合署办公。
领导班子
局长:赵红
副局长(二级调研员):郑丽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孙静波。
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牟英琦。
党组成员,副局长:冷菊贞。
救助管理局局长:高继武。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20 21:00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