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盐务管理局
双鸭山市盐业行政主管部门
双鸭山市
盐务管理局为市粮食局直属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
主要职责:
(一)承担国家、省、市盐业法规规定的盐行业管理任务,对全市食盐批发企业执行分配调拨和销售计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盐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二)负责本市盐业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国家盐业行业发展政策落实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盐政管理和盐业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的任务和目标。
(四)对县(市)盐业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涉盐违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
(五)组织落实食盐专营政策法规,对全市食盐专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食盐批发企业确保合格碘盐供应。
(六)负责落实国家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规划中由盐行业承担的工作目标,对全市消除碘缺乏危害目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食盐零售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
(八)承办省盐务局、市粮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盐政稽查大队、办公室、财务科、计划科。
领导介绍:
市粮食局分管领导,副局长、党委委员:关晓东;
市盐务管理局局长、市盐业公司经理:刘兴权。
附注:双鸭山市盐业公司主要负责全市碘盐、各类品种盐和工业盐的供应工作,落实食盐专营,与市盐务管理局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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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5-14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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