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定价法
逆向推算出产品批发价和零售价
反向定价法是指企业依据消费者能够接受的最终销售价格计算自己从事经营的成本和利润后,逆向推算出产品批发价和
零售价
。
其计算公式为:
出厂价格=市场可销零售价格×(1-批零差价率)×(1-销进差率)
采用反向定价法的关键在于如何正确测定市场可销零售价格水平。测定的标准主要有:
(1)产品的市场供求情况及其变动趋势;
(2)产品的需求函数和需求价格弹性;
(3)消费者愿意接受的价格水平;
(4)与同类产品的比价关系。
测定的方法有:
(1)主观评估法。由企业内部有关人员参考市场上的同类产品,比质比价,结合考虑市场供求趋势,对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进行评估确定。
(2)客观评估法。由企业外部的有关部门和消费者代表,对产品的性能、效用、寿命等方面进行评议、鉴定和估价。
(3)实销评估法。以一种或几种不同价格在不同消费对象或区域进行实地销售,并采用上门征询、问卷调查、举行座谈会等形式,全面征求消费者的意见,然后判明试销价格的可行性。
采用这一定价法时,需要对产品的市场容量和商品的价格弹性有一个大体的估计,并且企业的目标利润是确定的。这才能确保反向定价在实践上可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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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5-21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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