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奸清算运动是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在华北、华中等解放区,领导农民开展的反奸、清算、减租、减息、退租、退息的
群众运动。
反奸清算运动,1945年冬至1946年春,中国共产党领导各解放区农民进行清算汉奸、特务罪行和减租减息的运动。1945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减租和生产是保卫解放区的两件大事》等指示。这些指示强调指出,各解放区必须认真做好减租、生产、练兵3件大事,以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准备长期的物质基础,增强粉碎国民党军事进攻的实力。遵照中共中央的指示,从1945年冬起,在山西、河北、山东及华中各解放区首先开展反奸反特、清匪反霸,控诉,清算汉奸、特务等政治斗争,摧毁旧的政权,建立民主政权和农会、工会等群众团体,随后转入大规模的群众性的减租减息运动。按照抗日民主政府颁布的减租减息和合理负担等法令,限令一般地主退还应该退给农民的部分租息,对罪大恶极的汉奸恶霸,经群众斗争后依法严惩,并没收其矿山、工厂、商店、土地等财产。在老解放区,开展复查工作,即复查减租减息法令的贯彻情况。通过普遍的减租减息,没收和分配大汉奸的土地等方式,许多农民获得了土地。通过反清算运动,有力地削弱了农村封建势力。随着反奸清算和减租减息运动的深入发展,各地农民对于解决土地问题的要求日益迫切。为了支持广大农民获得土地的正当要求,进一步发动广大农民为巩固解放区而斗争,中共中央在1946年5月4日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将抗日战争以来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