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社会主义是以发达生产力与共有制为基础、人民利益为中心、人民当家作主、政治清明、法制健全、人权保障、国家统一,具有全球最高的人类发展指数、社会发展指数、社会福利指数、人民幸福感指数的国家和地区统一的意识形态、民族意志、社会制度、治理体制、管理机制、运行模式。发达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使社会主义真正实现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国建成发达社会主义是国家统一、主权完整、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人民幸福的需要,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与时俱进的结晶,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与人类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
发达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水平较高的阶段。
十月革命后,
列宁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等文中,曾用“发达的社会主义”这一概念来说明高度发展的社会主义社会。60年代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曾提出建设发达社会主义的问题。1967年11月勃列日涅夫 在纪念十月革命五十周年的演说中首次提出苏联已建成了“发达的社会 主义社会”。1971年苏共“二十四大”强调了社会主义社会阶段划分的重要性,再次宣布苏联已建成发达社会主义。从此发达社会主义的概念被肯定下来,并成为苏联理论界研究的中心,并逐渐把它发展成一个内容十分广泛、庞大的理论体系。
苏联领导人及理论界认为,发达社会主义的特征是:社会主义作为完整的
社会制度各方面已经成熟,并全面协调的发展,
生产力高水平的发展,生产关系已无非社会主义的成分,社会主义的各种制度、规律和优越性全面充分地发挥作用,集体所有制逐渐接近国家所有制水平;各级劳动者的差异进一步缩小,
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长入全民的
社会主义国家;
共产党已成为全民党,苏联人民已成为人的新的共同体;自觉的共产主义劳动态度普遍形成,马列主义已经成为全体人民自觉的世界观。关于发达社会主义的理论对苏联社会的发展水平估计过高。
勃列日涅夫以后的苏联领导人对苏联社会发展阶段不断降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