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
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
毛泽东为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写的决议。这次代表大会是1929年12月在福建省上杭县古田村召开的,形成的决议又称“古田会议决议”。第一部分经毛泽东校阅,1951年收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毛泽东选集》第一卷,题为《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2011年该《决议案》全文收入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六册。《决议案》共八个部分,即: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党的组织问题;党内教育问题;红军宣传工作问题;士兵政治训练问题;废止肉刑问题;优待伤病兵问题;红军军事系统与政治系统关系问题。《决议案》指出“红军第四军的共产党内存在着各种非无产阶级的思想,这对于执行党的正确路线,妨碍极大,若不彻底纠正,则中国伟大革命斗争给予红军第四军的任务,是必然担负不起来的”。进而指出红军党内存在的关于单纯军事观点、极端民主化、非组织观点、绝对平均主义、主观主义、个人主义、流寇思想、盲动主义残余等错误思想的表现、来源和纠正方法。进一步明确了红军是一个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是为了宣传、组织、武装群众、帮助群众建设革命政权而打仗的。进一步明确了军队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党必须加强对军队和军事工作的绝对领导。该《决议案》是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军队如何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的重要文件,为党在军队的政治工作起到了重要的奠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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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8-25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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