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文化馆系县政府开办的文化事业单位,肩负着对全县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辅导;文化艺术人才的培训;文艺作品的创作指导;文化理论的探讨研究;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保护等公益性文化工作。
古蔺文化馆现有全额事业编制 28 个,现有在职职工 25人,其中群文专业中级职称 6人,群文专业初级职称 18人,大专以上学历的 10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 4 人。根据文化馆的工作职能和事业结构设馆长 1 人,副馆长 2 人,设置了行政办公室、业务部、场馆部3个内设机构。配备了音乐(声乐)、舞蹈、戏剧、曲艺、摄影等艺术门类的专业干部。建立了古蔺县文化馆党支部、工会、妇代小组。
古蔺县文化馆位于县城胜蔺街275号,地处县城人口集中、交通便利地段。有馆舍面积 2670 平方米,其中:排练厅2个 300 平方米,培训室、阅览室活动面积350 平方米,展厅1个 230 平方米,办公及附属用房600 平方米。设有音乐制作室1间,现有
流动舞台车1台。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古蔺县文化馆获得“
古蔺花灯 ”项目保护单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