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
(二)负责全市教育的统筹规划,承担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调研、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以及全市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配合市委统战部做好高校统战工作。
(四)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统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并监督使用情况,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负责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七)指导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工作。统筹继续教育体系建设。
(八)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九)负责全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师德师风建设。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参与学校编制、岗位、工资等政策制定。
(十)负责、指导高中段及以下学校的学籍学历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组织教育教学研究、编写地方和校本教材,开展教育质量评估。
(十一)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十二)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十三)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和省委关于建设“清廉浙江”的总体要求,履行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指导督促全市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全市教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数据资源共享,进一步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坚持以群众视角设计教育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教材的使用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升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强化教育督导职责,强化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到位。
领导分工
工作分工: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剑
副局长(兼):姚宏敏
工作分工:负责镇海中学台州分校党支部工作
内设机构
监察室
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经批准,初步合适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驻在部门的科级干部及所属单位负责人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协助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当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申诉和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高等教育处
统筹管理各类高等教育;负责检查和指导高等教育方针政策的实施、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设置;负责检查指导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德育和安全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高等学校的工作;承办市科技教育领导小组有关工作。
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处
综合管理全市各类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指导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德育和安全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中的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验印及发放工作;负责指导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统筹管理民办教育工作
基础教育处
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指导、推动全市幼儿教育、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德育工作;指导全市学校少先队、共青团工作;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验印及发放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的各类学校的工作;负责指导基础教育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学校安全工作;承担台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计划财务处
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各类高中段教育学校的设置、撤消、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或审批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分配,审核直属学校(单位)年度教育事业经费预决算;负责委机关、直属学校(单位)财务、基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经费、教育事业的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中段教育收费标准;负责学校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负责教育奖励基金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学校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和消防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学校)的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检查指导直属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调并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承担教育系统教师职务评审的具体工作;负责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派遣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表彰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和学校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外事及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教育交流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和直属单位离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内保工作。
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负责局重要会务及重要事项的督查;负责教育宣传和教育信息的发布;负责文秘、档案以及局机关的行政事务;协调处理信访、法制、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机构介绍
教职工69748人。全市教育工作者着力提升教育内涵和教育质量,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职业教育与地方产业的有效对接,推进高校产学研结合,增强教育服务地方经济能力。近年来在全市高考报考人数逐年递减的情况下,2010年高考上线率、第一批上线人数、第一批上线比例都创历史新高。全市已基本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办学新格局,初步构建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大教育体系,为台州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发展规划
台州教育改革发展所取得巨大成就,归结起来有四条基本经验: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党委、政府对教育高度重视,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形成了良好氛围;二是坚持教育公平理念,实施以“中心校战略”和“初中发展联盟”为主要路径的均衡发展新模式,大力加强农村教育;三是坚持推动教育创新,实施灵活的办学机制,充分尊重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开拓创新的精神;四是坚持教育以人为本,全面坚持办学以教师为本和教学以学生为本,帮助每一位学生树立向往美好生活的理想信念。
到2015年,全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综合实力争取达到全省中上水平,部分县市区达到省教育现代化水平考核评估标准。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水平迈入全国先进行列,三年幼儿教育儿童入园率达98%,义务教育完成率99%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稳定在97.5%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3%以上;公办(助)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0%,优质普通高中在校生占达80%,优质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占达75%,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3.8年,主要劳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0.5%。“十二五”期间,全市教育将按照“学前教育‘规范、提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中教育‘质量、特色’,职业教育‘技能、服务’,高等教育‘内涵、创新’,特殊教育‘完善、延伸’,继续教育‘开放、多样’”理念,基本形成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新模式,初步形成终身学习的教育新体系,基本形成普惠、均衡、协调、可持续的教育发展新格局。台州教育的规模、结构与人口的总量、结构变化相适应,与“四大战略”定位功能相匹配,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相衔接;教育活力和教育效益不断增强;政府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地理位置
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康平路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