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府志》为自1685年起、1764年迄所记载
台湾历史之官方地方志。总计7个版本,实际刊行6个版本。分别为:
蒋志、高志、
周志、
刘志、范志、
余志等六志。
历代府志
蒋志
清朝康熙24年(1685年)由首任台湾府
知府奉天锦州人
蒋毓英主修,“诸罗知县李麒光起稿编纂而成?”(通称《蒋志》),书名页题:“台湾府志,本府藏版”,无序跋,目录次行署“襄平蒋毓英集公氏纂,男国详祚校字”,也是
康熙23年(1684年)台湾置府(一府三县(台湾县、凤山县、诸罗县))後首部地方志,10卷。
高志
康熙33年(1694年)起
福建分巡台湾
厦门道
高拱乾以蒋毓英的府志草稿增补纂成《台湾府志》(通称《高志》),康熙35年(1696年)刊行,10卷。康熙49年(1710年)凤山知县宋永清延揽凤山教谕施士岳与生员等诸人共同增补康熙35年(1696年)至康熙49年(1710年)之间台湾府之政军民情风俗诸事,称为《增修台湾府志》,但未刊行。
周志
康熙51年(1712年),分巡道
陈璸、知府
周元文以凤山知县宋永清之增辑,仍有不详之处,乃与台湾府郡博士弟子员生广搜资料补辑重修“府志”称《
重修台湾府志》(通称《周志》),10卷,首1卷。《周志》系就《高志》之旧版增补刻印,所增多属康熙35年(1696年)以後之资料。增补较多为规制、秩官、武备、赋役及艺文等5志。“又据「秩官志」,诸如分巡台厦道陈璸、梁文科、知府冯协一、王珍、经历王士勷、台湾县知县张宏、俞兆岳、县丞张琮、陈亮采、新港巡检张知宰等到任或卸任年月多在康熙五十一年以後,竟有迟到五十七年的。足见本书曾经增补,其问世的时期,当在康熙五十七年以後。”(弁言,重修台湾府志(十卷),台湾文献丛刊)
刘志
乾隆5年(1740年)起分巡台湾道刘良璧重修的《重修福建台湾府志》(通称《刘志》),乾隆6年(1741年)刊行,20卷,首1卷(圣谟),逾二十五万言。刘良璧字省斋,湖南衡阳人。由进士,历官福建连江、将乐、龙溪知县,擢漳州同知。清乾隆5年(1740年),荐升分巡台湾道。同年(1740年)10月,开始重修“府志”,至翌年5月(1741年)完竣,历凡八阅月而成。但此时期台湾府行政区域划分巳有所变更,自雍正元年(1723年)划定诸罗虎尾溪以北增设彰化县并淡水厅。雍正5年(1727年),再增设澎湖厅。此时台湾府辖有台南、凤山、诸罗、彰化四县及两厅(淡水厅、澎湖厅)。
范志
余志
乾隆29年(1764年)分巡台湾道兼提督学政觉罗四明(字朗停,满洲正蓝旗人。内阁中书)总裁、台湾府知府
余文仪(字宝冈,浙江诸暨人。丁巳进士)主修“府志”称《
续修台湾府志》(通称《余志》),26卷。
刊本
《台湾府志》至今计有7个版本,其中第3个版本《增修台湾府志》并未刊行,全部版本如下所示:
1.清·康熙24年(1685年)台湾府知府蒋毓英主修《台湾府志》清康熙刻本,10卷,上海图书馆藏。(蒋志)
2.清·康熙34年(1695年)福建分巡台湾厦门道高拱干以蒋毓英的台湾府志草稿作增补纂称《台湾府志》,10卷。(高志)
3.清·康熙49年(1710年)凤山知县宋永清主持补修称《增修台湾府志》,(宋志、未刊行)。
4.清·康熙51年(1712年)知府周元文主持修纂称《
重修台湾府志》,10卷,首1卷,
厦门大学图书馆藏。(周志)
5.清·乾隆 6年(1741年)分巡台湾道刘良璧主持重修纂称《重修福建台湾府志》,20卷,首1卷。(刘志)
6.清·乾隆12年(1747年)台湾御史范咸,与分巡道六十七重新修纂称《重修台湾府志》,25卷、首1卷。(范志)
7.清·乾隆29年(1764年)分巡台湾道觉罗四明总裁,知府余文仪主修称《
续修台湾府志》,26卷。(余志)
台湾府志目录导引
以乾隆29年(1764年)台湾府知府余文仪主修之《续修台湾府志》(余志)26卷本为参考目录导引。
卷一、封域:星野,建置,山川,形胜。
卷二、规制:城池,公署,仓库,坊里,番社,街市,桥梁,水利,海防,邮传,恤政,义冢。
卷三、职官:官制,官秩,列传。
卷四、赋役(一):土田,租赋。
卷五、赋役(二):户口,盐课,水饷,陆饷。
卷六、赋役(三):存留经费,养廉,官庄。
卷七、典礼:庆贺,接诏,迎春,耕耤,祭社稷,救护,乡饮酒,乡约,祠祀。
卷八、学校:学宫,书院,社学,土番社学,学田。
卷九、武备(一):营制,营署,恤赏。
卷十、武备(二):官秩。
卷十一、武备(三):列传,义民,船政。
卷十二、人物:进士,举人,乡贡,例贡,武进士,武举,列传,列女,流寓。
卷十三、风俗(一):习尚,岁时,气候,潮信,风信,占验。
卷十四、风俗(二):番社风俗(一)。
卷十五、风俗(三):番社风俗(二)。
卷十六、风俗(四):番语,番曲,番俗通考。
卷十七、物产(一):五谷,蔬菜,货币,金石。
卷十八、物产(二):草木,鸟兽,虫鱼。
卷十九、杂记:楼堞,园亭,寺庙,坟墓,灾祥,杂着,丛谈,外岛。
卷二十、艺文(一):奏疏。
卷二十一、艺文(二):露布,文移,书。
卷二十二、艺文(三):序,记,祭文。
卷二十三、艺文(四):赋,骈体,诗(一)。
卷二十四、艺文(五):诗(二)。
卷二十五、艺文(六):诗(三)。
卷二十六、艺文(七):诗(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