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久镛
国际法院首位中国籍院长、改革先锋
史久镛(1926年10月9日—2022年1月18日),男,中国国际法学家,浙江宁波人。先后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曾任中国外交部法律顾问和联合国国际法院院长,是国际法院首位中国籍法官。
人物经历
1926年10月9日,史久镛出生于中国浙江宁波,1岁时随父母迁居上海。
1945年,考入上海圣约翰大学医预科,就读一学期后转入政治系。
1948年,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政治系。
1951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国际法硕士学位。
1954年,回到中国,此后一直从事国际法的教育和研究工作。
1980年至1993年,出任中国外交部法律顾问。
1985年至1993年,任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中方首席代表处法律顾问,参与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
1987年至1993年11月,任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
1993年11月,首次当选国际法院法官。
1994年2月6日,出任国际法院法官。
2000年2月,当选国际法院副院长。
2002年10月21日,连任国际法院法官。
2003年2月6日,当选国际法院院长,成为国际法院自1946年成立后的首位中国籍院长。
2006年,卸任国际法院院长。
2010年5月,辞去国际法院法官职务回国。
2022年1月18日,史久镛在北京逝世,享年96岁。 
个人生活
史久镛是四明史氏久字辈后人,父亲是一名染料商人。
妻子:张帼英
所获荣誉
2003年12月31日,史久镛入选由中国法院网人民网联合评选的“2003年中国十大法制人物”。
2018年12月18日,史久镛以“外交领域国家利益的忠实捍卫者”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改革先锋称号。
2019年12月18日,史久镛入选全球化智库(CCG)与中国国际人才专业委员会联合发布的“中国海归70年70人”榜单。
个人作品
人物评价
史久镛长期工作在外交和国际法战线,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国际公平正义做了大量工作。全程参与中英香港问题谈判,参与设计一系列具有开创意义的法律制度安排,为香港平稳过渡与顺利回归作出贡献。在任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和国际法院法官,特别是院长期间,以精湛学识、公正品格和勤勉作风履行职责,赢得国际社会和国际法界普遍赞誉,为国家民族争光。卸任国际法院院长职务后,90岁高龄仍积极工作,在涉外法律事务中作出突出贡献。
史久镛致力发挥国际法院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领域的角色,工作令人钦佩。(第八任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评)
史久镛话不多,很持重、严谨,对专业知识十分娴熟精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梁淑英评)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20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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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