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小红
民革十四届中央社会和法治委员会副主任
史小红,女,汉族,1965年3月出生,河南清丰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在职理学博士,副教授。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民革
人物履历
1986年07月至1987年12月,任濮阳教育学院教师;
1987年12月至1992年12月,任河南财经学院法律系助教讲师;
1992年12月至1996年04月,任河南财经学院法律讲师;
1996年04月至2001年12月,任河南财经学院法律系副主任、主任,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副教授;
2001年12月至2002年04月,任河南财经学院法律系主任、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副教授,民革河南省委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
2002年04月至2007年08月,任民革河南省委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
2007年08月至2009年07月,任民革河南省委专职副主任委员;
2009年07月至2017年06月,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17年06月---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民革河南省委副主委。
第十二、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政协第十三届河南省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 、民革十四届中央社会和法治委员会副主任
职务任免
2023年1月18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免去:史小红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27 17:40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