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剑英故居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叶剑英故居,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虎形村叶剑英纪念园内,始建于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原系叶氏俊贤公祠的左侧二横杂屋,200多年来屡有修葺扩建,占地面积4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0平方米。
历史沿革
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叶剑英故居始建。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4月28日,叶剑英诞生于此,并在这里度过童年、少年时期。
20世纪70年代,叶剑英故居全面修整。
1986年,叶剑英元帅逝世以后,为了纪念一代伟人,政府重修了叶剑英故居。
1987年,叶剑英故居对外开放。
1989年10月,叶剑英故居归属叶剑英元帅纪念馆管理。
2005年5月,以叶剑英故居为核心扩建的叶剑英纪念园动工兴建。
建筑格局
叶剑英故居,是一座普通客家民间单门楼式泥土石灰混合结构的二合杠屋,前拥池塘,后倚虎形山,主体呈东北一西南向,总面阔18米,进深26米,占地面积4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共有15间房子,其中4间为叶帅家所有。叶剑英故居采用架梁式与穿斗式、悬山顶等建筑及灰瓦面、三合土墙体建造;讲究中轴布局,正面设大门,大门两边对称厢房,平面布局为长方形,在大门中轴线上置厅堂和天井,右侧第一间是厨房,第二间为叶帅父母亲的卧室,左侧后角二间分别是叶帅少年时代的卧室及书房。
文物遗存
叶剑英故居中,叶帅父母亲的卧室,墙上悬挂着叶帅双亲的遗像,卧室里摆着古典风格的木床、木桌、木椅等。故居陈列着叶剑英家中当年使用过的部分生产用具和生活用具等50多件,还按原状陈列有叶剑英少年时居住和学习使用过的实物。故居左侧建有叶剑英元帅纪念馆。
历史文化
叶剑英(1897年4月28日~1986年10月22日),原名叶宜伟,字沧白,广东省梅县人,是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忠诚战士,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缔造者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元勋,长期担任党、国家和军队重要领导职务的卓越领导人。在6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他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殚精竭虑、不懈奋斗,建立了丰功伟绩。
保护措施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由当地政府及地县拨出专款进行部分整修。此时将宗族近房亲属后裔另迁它处安居。
1986年,叶剑英元帅逝世以后,为了纪念一代伟人,政府重修了叶剑英故居。
1987年,叶剑英故居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989年,叶剑英故居被公布为广东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992年8月,经梅县人民政府批准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2001年6月25日,叶剑英故居被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序号为503。
2020年12月,叶剑英故居由国家文物局核定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
旅游信息
地理位置
叶剑英故居,位于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虎形村叶剑英纪念园内。
交通
公共交通:从梅州市政府出发,可乘坐41路、56路、10路公交车,至剑英纪念园下车,约需1小时10分钟。
自驾:从梅州市政府出发,经S223,或梅龙高速、S223,可至叶剑英故居,约需40分钟。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23 11:05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建筑格局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