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369所(含教学点),其中,
普通高中5所(民办1所)、中等职业学校5所(民办2所)、初中25所(民办4所)、小学275所(民办小学21所)、教学点58个、聋哑学校1所。在校学生105826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11625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4246人、初中在校学生29393人、小学在校学生64761人、聋哑学校在校学生47人。在职教职工8942人(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1796人),其中,高中教师937人(民办高中教师15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280人(民办职业学校教师75人)、初中教师2160人(民办初中教师88人)、小学教师3963人(民办小学教师224人)、特教教师44人、幼教教师1558人(民办幼儿园1394人)。另有幼儿园151所,在园幼儿18372人。
教育系统人员管理,年度考核;学校行政干部管理;教职工奖惩;工资管理;
人事档案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评聘及管理,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转正、定职;校长培训,教师资格认定。
监督检查全县教职员工对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情况;调查处理本系统党员干部、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本系统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及党员干部的控告的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