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长庚
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叶长庚(1903年—1986年4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原名樟根,出生在开化县中村乡西畈村,幼年随父辈迁往桐庐百江冯家村,1925年参加国民革命军,1926年参加北伐战争,1929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了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1903年,叶长庚出生于浙江省开化县中村乡西畈村。家境贫苦,8岁替人牧牛,12岁起打零工。
大革命时期
1926年6月,为本村陈姓地主当脚夫去广东韶关,在韶关参加国民革命军,编入2军5师13团机枪连,参加北伐战争。
土地革命时期
1928年2月,部队驻守景德镇时,与军内外共产党员频繁接触,还向方志敏部队送武器。
1929年,投奔工农红军。12月,任机枪连一排代理排长,带领全排战士投奔红军
1930年7月,加入共产党。10月,任红八军四师二团团长。参加了第一至五次反“围剿”战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受到中央军委的嘉奖,荣获苏维埃政府颁发的三级奖章和十年英勇善战纪念章。
1932年6月,任江西军区独立十二师师长,后调红八军二十二师师长、游击区司令、湘赣军区代理参谋长。长征途中,兼管六军团后勤工作。
抗日战争时期
抗日战争时期,任晋察冀军区第四军分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晋察冀第五专署民兵部部长等职。参加了陈庄战役、百团大战等重大战役。
1938年,带领17名干部,在晋察冀开展9个县的地方工作,指挥部队和游击队痛歼日伪军,被军分区党委授予“模范党员”的称号。
1945年4月,出席中共第七次代表大会。
解放战争时期
1945年10月,任黑龙江军区司令员。从年底至翌年,指挥剿匪斗争,先后消灭土匪3万余人。
1948年11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十五兵团第50军第一副军长,进军西南。
1949年上半年,任武汉军区后勤部运输部副部长。
建国之后
1952年,调江西军区任副司令员。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离休前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是中共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
1986年4月2日,在南昌去世,终年83岁。
主要作品
回忆录
《从脚夫到将军》
所获荣誉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后世纪念
墓地
叶长庚墓地位于开化县中村乡西畈村后山。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26 20:13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