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协助制度
一国的司法机关(主要是法院)应另一国司法机关或有关当事人的请求代为履行诉讼过程的行为
司法协助制度是指一国的司法机关(主要是法院)根据国际条约或双边、多边协定,在没有条约的情况下则按互惠原则,应另一国司法机关或有关当事人的请求,代为履行诉讼过程的一定司法行为。
我国的司法协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 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
(2) 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
(3) 刑事司法协助,包括送达文书、调查取证和引渡犯罪等等。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8-08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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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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