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巡回区
法院下属部门
司法巡回区,根据美国1789年《法院法》规定的,将当时13个州分为东部、中部、南部3个司法巡回区,每区各设一所联邦巡回法院。随着领土的扩大,司法巡回区逐渐增多,现美国有11个司法巡回区。
参考资料
司法巡回区.大辞海.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20 18:05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