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开发是指东道国出售资源开采权,外国资本提供全部或部分开采所需资金、技术和设备,双方按合同开发东道国自然资源的一种合作经营方式。主要应用于资金投入巨大、生产周期长、设备、技术水平高的一些资源开发项目,如海上石油开采。合作开发项目通常分为两个阶段。在资源勘探阶段,通常由外方投资,承担全部风险。在资源商业开采阶段,则由合作双方共同投资,分享资源销售收益。
我国主要在海上和陆上石油勘探中采用。
这是一个新兴的产业,是企业内部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在现有的条件或现有物资,
使其发挥最大的作用,以互利互惠,互相合作的形势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