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提单
应托运人要求将不同种货物合并在同一提单上的提单
合并提单(Omnibus or Combined B/L)指应托运人要求将不同种货物合并在同一提单上的提单。
合并提单是指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将同一船舶装运的同一装货港、同一卸货港、同一收货人的两批或两批以上相同或不同的
货物
合并签发一份提单。托运人或收货人为了节省
运费
,常要求承运人将本应属于
最低运费提单
的
货物
与其他另行签发提单的货物合并在一起只签发一份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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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1-11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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