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提单
应托运人要求将不同种货物合并在同一提单上的提单
合并提单(Omnibus or Combined B/L)指应托运人要求将不同种货物合并在同一提单上的提单。
合并提单是指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将同一船舶装运的同一装货港、同一卸货港、同一收货人的两批或两批以上相同或不同的货物合并签发一份提单。托运人或收货人为了节省运费,常要求承运人将本应属于最低运费提单货物与其他另行签发提单的货物合并在一起只签发一份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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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1-11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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