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省位于黑龙江地区东部三江平原,是解放战争时期设置的省区之一,其名称沿用国民党政府公布的省名。
1945年10月25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设置三江地区,成立行政专员公署。同年11月21日,撤销三江地区行政专员公署,成立合江省政府,驻佳木斯市,辖佳木斯、东安2市和依兰、勃利、汤原、桦川、富锦、同江、抚远、饶河、宝清、绥滨、萝北、佛山、鹤立、虎林、密山、鸡宁、林口17县,并于中部和东部设立佳木斯、富锦2个专区。
1946年2月,松江省的通河县划归合江省管辖;4月,东安市和虎林、密山、鸡宁、林口4县划归新设置的绥宁省管辖,佳木斯专区撤销;6月,集贤县和桦南县增设,通河县划归松江省管辖,富锦专区撤销,绥宁省的东安市和密山、虎林、鸡宁3县划归合江省管辖,并设立东安专区。
至1946年底,合江省共辖1专区、2市、18县。
1947年1月—5月,增设刁翎、依东、双河、永安4县;设立第一、第三、第四专区,将原东安专区改为第二专区;将隶属于鹤立县的兴山市改由第四专区管辖。同年7月,撤销第一、第三、第四专区;8月,将第二专区的东安市和密山、鸡宁、永安(9月撤销)、虎林、宝清、饶河6县划归新设置的牡丹江省管辖;12月,将佛山县划归松江省管辖。
1948年5月,撤销双河县,并入勃利县;6月,撤销依东县,将其所辖区域分别划归依兰县和桦南县;7月,将原牡丹江省的林口、鸡宁、密山(东安市并入)、虎林、宝清、饶河6县划归合江省管辖;10月,撤销鹤立县,并入汤原县。
至1948年底,全省共辖2市、18县,即佳木斯、兴山市,依兰、汤原、萝北、绥滨、桦川、富锦、同江、抚远、饶河、桦南、集贤、勃利、宝清、密山、虎林、鸡宁、林口、刁翎县。
1949年1月,撤销同江县,并入富锦县;撤销刁翎县,并入林口县。4月2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撤销合江省建制,并入松江省。5月11日,2省机构正式合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