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合江县委、
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合委发〔2010〕31号)》,设立合江县旅游局,为县政府管理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直属事业单位。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审批本县旅行社分部的设立的职责;
(三)加强对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区域旅游资源联合开发的综合协调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旅游工作决定、负责全县旅游景区开发、管理,结合合江旅游工作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我县旅游工作的政策、意见和办法。对全县旅游业进行行业管理;围绕旅游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旅游工作决策提出建议。
(二)指导全县各类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区宾馆、饭店、商店等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各类旅游景区、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含旅行社分部)、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监督检查;组织和指导
旅游设施定点工作;负责向市星评委推荐星级饭店。协同上级旅游部门组织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和定点餐馆的评审。
(三)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旅游资源开发、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建设、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假日旅游、红色旅游等工作。
(四)研究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合江整体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国内、外旅游市场的重大推广活动,管理旅游涉外事务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旅游体制和机制改革工作,指导重点旅游企业发展、旅游新业态的规划和开发以及招商引资工作。
(六)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会同财政部门管理和使用旅游发展资金。
(七)监督、检查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投保和理赔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质量;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参与旅游市场价格检查工作,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和处理;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八)提出旅游宾馆、饭店及其他重要旅游建设项目的审核建议;组织制定并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认证工作;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九)指导行业组织开展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
(十)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合江县旅游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卫保密、信访、党群、综治、计划生育、绩效管理、政务信息、提案议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内相关文件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参与财政性旅游发展资金的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行政决议、决定的督办;制定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旅游市场促进股(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组办公室)
拟订旅游宣传促销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合江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承担旅游市场分析、研究、预测工作;组织实施境内外旅游交易与交流合作,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重大旅游节庆活动;负责旅游新闻发布和媒体联络工作;负责旅游统计与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旅游发展资金管理和申报工作;负责旅游信息化和旅游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旅游商品开发工作。
承担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旅游发展管理股(旅游执法大队)
研究旅游发展方针、政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重大问题,起草地方旅游规范性文件草案,监督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承担涉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县旅游发展工作;承担旅游区域合作工作;承担财政性旅游资金的申报、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旅游重大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参与旅游重大项目规划编制和审核工作。
指导实施旅游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开展旅游从业人员有关职业资格、等级、能力考试和考核鉴定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安全和旅游应急工作;制订旅游培训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县内外旅游教育培训的交流与合作,指导旅游智力引进工作;组织实施各类旅游景区、度假区及旅游住所、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服务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市场秩序;实施旅游监察,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合法权益;负责旅游安全工作,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负责向市星评委推荐旅游星级饭店;贯彻执行国家旅游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本地旅游业的管理意见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旅游业法制建设,组织协调旅游发展的政策研究。
承担县旅游执法大队的具体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合江县旅游局直属事业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正股级职数3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合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合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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