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法治意义上的合法行为,指不为法律所禁止的一切行为。实际上就是法律宽容的、不加追究的行为。常言道,“凡法律不禁止即为允许”,“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上升为一项法治原则,在刑法中就是“罪刑法定”。从这个意义上说,只要不是违法行为,就是合法行为。广义的合法行为包括狭义的合法行为和非
法律行为(
中性行为)。从法治角度划分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其意义在于:最大限度地保障民主、自由,防止专制,防止政府滥用权力。对于政府权力而言,法治原则就意味着“凡法律没有允许即为禁止”。
即法律调整意义上的合法行为,指主体在自己意志支配下实施的,符合法律规范的,对社会有益或至少无害,从而受法律保护的行为。
法理学中所称的合法行为一般是指狭义的合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