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委统战部
合肥市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
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发[2002]4号文件)精神,设置中共合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市委统战部),为市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能
精兵简政、确定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政策调查研究。向市委反映全市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关于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市委同市各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市委委托,召开市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会、座谈会。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三)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民族宗教工作的有关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打击邪教和境外敌对势力分裂祖国的活动。
(四)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做好机关干部管理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管理统战系统内市委管理的干部。
(六)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七)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九)指导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的统战工作,负责统战部门干部的培训工作,协调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负责联系市台胞台属联谊会,代管合肥黄埔同学会、市中华职业教育社。负责市社会主义学院工作。
(十)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发[2002]4号文件)精神,设置中共合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市委统战部),为市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的原则,确定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规定,市委统战部设6个职能处室和市统战系统党总支。
办公室
协助部领导负责部内外联系及综合协调工作,保证机关业务和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负责部长办公会议、部务会、综合性会议的记录和会务工作;制定部机关各项工作制度,拟草有关文稿和《每月工作要点》;承担全市统战工作的督查和考核;牵头承办政协提案;负责文书、机要、保密、保卫、信访、接待、财务、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统战部国有资产管理及办公自动化等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后勤服务工作。
知识分子工作处
承办联系市各民主党派及其代表人物和工作骨干的具体工作,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坚持、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民主党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贯彻执行党对民主党派的工作方针和政策;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同民主党派的对口联系,协调、指导法院、检察院和有关部门做好在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中聘任“特约人员”和发挥“特约人员”作用工作;做好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重要内外事活动的协调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负责联系市中华职业教育社;协助市委领导同志同党外代表人物开展交友工作。负责开展对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的调研,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动态,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并对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落实进行检查督促;联系和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做好其政治安排人选的推荐等具体工作。
民族宗教处
负责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做好团结、培养教育和推荐等政治安排工作;支持、帮助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支持民族乡、村加快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具体工作;协助做好我市西藏班师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和有关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协助有关部门打击邪教和境外敌对势力分裂祖国的活动。
工商经济联络处
负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的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承办联系、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具体工作,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全市国有企业的统战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培养、选拔、举荐经企界党外代表人士;联系工商联工作,帮助和指导工商联培养、选拔骨干,加强组织建设,开展会务及商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推动民主党派、工商联开展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智力支边扶贫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承办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的具体工作;协助做好“三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其亲属的有关工作,为“三引进”(资金、人才、技术)和“三胞”在我市兴办企业牵线搭桥;承办联系、指导、协调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和统战系统有关团体开展对台和海外统战工作;负责联系市侨联、台联和黄埔同学会;负责海外联谊会的日常工作。
调研宣传处
负责统一战线理论、政策和工作实践的调查研究工作;承担统战工作综合性文稿的拟草工作;组织协调统战部门和统战系统各单位的统战宣传活动;联系并利用各种社会宣传媒介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和海外的统战宣传工作;负责市统战理论研究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专题调研工作的联络、协调及成果的评审、运用的具体工作;负责统战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印信息简报,向市委反映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组织干部处
承办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协助有关部门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具体工作;负责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收集、管理党外人物档案资料;协助做好各民主党派市委和市工商联机关干部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部机关和市直统战系统各单位干部人事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党外干部、统战干部培训和党内领导干部统战理论、方针、政策培训的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联系、协调市社会主义学院加强对统战及党外干部的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协换届及届中各次会议的组织人事工作;负责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统战系统党总支设置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22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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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主要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