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和信息化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经济运行和工业、信息化发展的综合性法规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主要职责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和生产性服务业的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拟订产业政策、行业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拟订和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有关经济信息;负责落实全市工业、信息化发展目标;承担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三)承担市履行《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盐业行政管理和船舶行业管理;承担的非煤矿矿山行业管理职责。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指导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推进高新技术和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推动产学研联合。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拟订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和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六)协调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承担电力工业管理与运行监测工作,监督指导电力调试,指导电力生产安全管理、协调电力生产的重大问题。
(七)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八)负责提出全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提出行业投资布局建议;负责全市重点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编制并组织实施和督查;按照规定权限,审核国家、省和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内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对重点项目进行监督和督查。
(九)指导城乡工业布局调整;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建设中涉及水电气等要素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指导和协调工业园区发展。
(十)研究拟定信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档案、信息、保密、接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办理;负责市长热线(12345)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联络及应急工作;指导市经信委设在
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牵头负责落实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市长热线工作;配合机关党委做好工业经济宣传工作。
(二)综合规划与政策法规处
组织新型工业化、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等战略研究,综合分析中、远期国民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担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等起草以及重要文稿审核工作;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综合性法规和政策措施;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行业和企业利用外资有关政策建议,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实施情况;拟订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
(三)经济运行处
监测、分析日常经济运行态势,提出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并协调解决;制定和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建立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与预测、预警机制,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有关经济信息;组织编制下达全市工业企业年度经济运行调控方案;负责落实全市工业、信息化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工业应急物资综合管理。
(四)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处
研究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规划和重点产业、重点产品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政府投资工业、
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的推进工作;建立完善工业项目储备库并定期公布工业领域投资导向目录;研究制定项目审核、备案的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年度投资工业投资计划和产业重大项目投资目标,对重大工业投资和企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调度跟踪、协调和服务;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产品配套改造工作;负责全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监管和督查。
(五)企业管理指导处
研究提出全市工业企业破产和兼并重组、企业集团建设、股份制改造等政策建议,推进工业企业联合重组;指导企业加强管理,推动企业管理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工业企业上市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协调全市工业企业拟上市公司的推荐、培育工作;负责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研究制定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智力引进和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工作。
(六)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处
研究提出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示范项目,指导和推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和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促进清洁生产;负责全市节能监察工作。
(七)电力处
承担电力工业管理与运行监测工作,监督指导电力调度,负责电力生产应急管理,指导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参与电力生产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
(八)科技处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工业、信息化发展的科技规划、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拟定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进产学研合作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工作;指导和协调重点技术创新项目、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等的实施;协调推进国家和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九)安全生产处
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监督管理;参与工业企业有关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对直接监管范围内企业的
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监督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企业的防震减灾工作;承担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工作。
(十)装备工业处
组织协调机械、汽车等装备产业的振兴与发展,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分析汇总行业相关情况,做好装备产业发展的基础工作;负责船舶行业管理工作。
(十一)原材料工业处
承担冶金、建材、化工以及新材料等行业管理工作;分析汇总行业相关情况;研究制定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推进重点产业配套发展;承担履行《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工作;承担非煤矿山行业管理的职责。
(十二)消费品工业处
研究制定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推进重点产业配套发展;承担轻工、纺织、家电、食品等行业管理工作;分析汇总行业相关情况,做好行业发展的基础工作;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生产性服务业处
研究制定现代
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市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研究和指导工业流通体制改革;负责研究全市工业产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的指导意见;指导工业品开拓城乡市场及国际市场;负责组织全市企业工业产品的对外推介、展销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外资企业进行年检;参与企业的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全市煤炭经营资格的年检工作。
(十四)电子信息及软件处
研究制定电子信息及软件业的发展规划;承担
电子信息产业行业管理和指导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 产以及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工作;组织协调软件、系统集成和信息服务业重点项目的实施及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拟订与 实施;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相关工作。
(十五)信息产业推进处
拟订全市信息化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和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推进社区信息化和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承担工业经济信息化中心(包括政务公开网)和机关内部信息化等工作;承担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工作。
(十六)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十七)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双拥共建、普法宣传以及统战、外事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国有企业改制后未移交的党组织和属地管理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工业经济宣传工作;做好中心组学习服务工作;承担
残疾人联合会工作。
(十八)机关工会
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工会工作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各项工会活动;负责计划生育工作、文明行业创建、爱国卫生和劳动竞赛工作。
现任领导
谢洪杰 党委委员、副主任
徐朝霞 党委委员、副主任
王十朋 党委委员、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李 琳 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经信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刁俊洲 总工程师
余 强 总工程师
刘正庆 调研员
张作清 调研员
查晓村 调研员
李大全 调研员
办公地址
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B座1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