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
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于2006年3月1日正式开工建设,并于2010年1月22日被列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
园区简介
园区位于合肥东部,南邻巢湖,东望“长三角经济圈”,周边陆、水、空交通便捷,煤、盐、电资源丰富,人文优势凸显。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首期规划10平方公里,控制规划20平方公里,以打造环保生态型循环经济园区为定位,大力发展绿色化工、冶金材料(钢材深加工)、非金属材料等产业体系,以及以原材料为依托的上下游特色产业。它是合肥市“两集群”、“两走廊”产业发展格局中的“一核”,是合肥市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第一站。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始终践行循环经济理念,大力推进低碳经济,依靠科技进步,推行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实现资源高效利用、经济快速发展与环境保护优先同步推进。园区遵循“集中、统一、共享、提高”的原则,以更高的起点、更快的速度、更大的强度,着力构造煤化工、盐化工、油化工等循环产业链。力争在每个产业链上,形成企业间原料、中间产品及废弃物的互供互用,实现上下游企业间、每个产业间和清洁生产的“无缝链接”;通过引进先进的化工生产工艺,建设一个投资强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全省第一的科技型、生态型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预计,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2014-2015年可实现销售收入500亿元以上,利税100亿元以上。
经济区位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位于合肥东南肥东县境内,总占地面积20平方公里。园区滨临巢湖北岸,拥有丰富的水资源,周边分布着合肥二电厂、淮南煤矿定远盐矿等重要化工基础资源。 园区与“长江三角洲经济圈”紧密相连,在承接长三角地区产业梯度转移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以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为中心,300公里经济圈涵盖了巢湖、芜湖蚌埠南京徐州、武汉等城市,人口达1.2亿;500公里经济圈涵盖了上海、杭州、苏州、无锡、宁波、连云港等城市,人口达5亿。
功能规划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包含三园两区:绿色化工园、橡塑材料园、新型建材园、物流市场区和合肥主导产业配套区。 园区内规划建设防护绿地和公共绿地,包括大面积生态防护林。绿地总面积超过300公顷,占总用地的15%。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最终将建成为一个绿色、环保的生态园区,实现可持续发展。
主要职责
(一)代表县委、县政府对管辖区域内的经济、社会事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
(二)负责制定园区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园区经济统计工作。
(三)负责循环经济示范园招商引资工作,制定并落实招商引资政策,编制招商项目,开展招商宣传活动,承担市、县政府交给的招商引资任务。
(四)负责循环经济示范园内规划、设计及基础设施建设,创建招商平台。
(五)负责园区内土地征用、报批和土地管理工作。
(六)负责园区内的环境保护及入园企业的环境治理工作。
(七)指导、协调各企业的安全生产,协管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负责为进入循环经济示范园企业提供全程代理服务,创造优质的建设运营行政环境。
(九)负责循环经济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筹措和管理。
(十)负责循环经济示范园内的拆迁安置及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管理等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党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负责协调管委会内部机关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机要、督查、保密、安全保卫、会议组织;负责机关组织人事管理;负责机关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经济发展局
负责编制经济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与上级经济主管部门发改委、经委、商务、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的联系;负责组织企业参加有关经贸活动,指导企业和行业协会工作。
(三)建设局
负责编制和实施循环经济示范园内发展规划、年度规划、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工程质量监督;负责循环经济示范园内绿化;负责与建设、房产、环保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办理相关所需证件;负责做好循环经济示范园内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包括设计、招投标、预决算编制、工程管理;负责循环经济示范园内房屋拆迁后的安置工作。
(四)社会事业局
负责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社会救济;负责劳动力的教育培训、上岗以及对社会事务的管理。
以上各内设机构均为副科级建制。
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及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投资者服务中心
负责做好已签约项目相关材料的报送审批,促成项目早日开工;负责引导入园企业做好科学规划,实现可持续发展;负责兑现关于开发园区入园企业的相关优惠、扶植政策;负责编制有关报表,汇总统计信息;负责与各相关部门密切联系,为企业的建设、运营创造良好环境;及时高效解决企业交办事项,为投资者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排忧解难。
参考资料
组织机构.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08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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