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共14款,规定:
日本代中国发行同额
中华民国政府5厘金币公债;本公债期限为40年,自公债发行之日起算,至第十一年开始还本,用分年摊还的方法办理;将来本
铁路所属的一切财产及其收入作为担保。吉会
铁路由吉林经
延吉过
图们江至
朝鲜会宁,与朝鲜铁路相接。
合同共14款,规定:日本代中国发行同额
中华民国政府5厘金币公债;本公债期限为40年,自公债发行之日起算,至第十一年开始还本,用分年摊还的方法办理;将来本铁路所属的一切财产及其收入作为担保。吉会铁路由吉林经延吉过图们江至朝鲜会宁,与
朝鲜铁路相接。
清末民初高级官员,新交通系首领。字润田。清光绪三年(1877年)生于上海。幼年入私塾,后去汉阳
铁路学堂读书。
1900年赴
日本留学,鼓吹
君主立宪,反对
资产阶级民主革命。1904年归国,任职商部商务司。后被调入外务部。1911年春
任清政府外务部副大臣。1913年被
袁世凯指派为第一届参议院议员。同年8月任
外交部次长。1915年1月和
陆徵祥同
日本公使谈判,签订了丧权辱国的“
二十一条”。1916年4月任
交通总长,后兼署外交总长,并任
交通银行总理。翌年1月通过西原龟三向
日本兴业等银行借款500万日元。1917年7月任
段祺瑞内阁
交通总长。次年3月兼任财政总长,又向
日本大宗借款,充作军饷。1918年秋,不惜丧失
山东铁路主权,向
日本再次借款。他依仗在
交通、财政方面所据要职,成为新
交通系的首领。1919年初任
钱能训内阁交通总长。1919年
五四运动中,北京学生一致要求惩办亲日派
卖国贼曹汝霖、
陆宗舆、
章宗祥等三人。北京学生包围并冲入曹宅,放火焚毁其房屋。6月10日北京政府被迫下令罢免他的职务。此后,任井陉正丰煤矿公司董事长。
抗日战争时期任
汉奸组织
华北临时政府最高顾问和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咨询委员。1949年去台湾,后至
日本、美国。1966年8月死于美国
底特律。著有《
一生之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