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妇女联合会是吉林省各族各界妇女在省委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发展历史
吉林省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
吉林省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49年8月31日在吉林市召开,9月6日闭幕。出席会议的代表209名。 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全省妇女工作,成立吉林省民主妇女联合会,布置下一步妇女工作任务。 大会审议了中共吉林省委妇女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制定并通过《吉林省民主妇女联合会简章》;选举吉林省民主妇女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宣布吉林省民主妇女联合会正式成立。大会通过了《吉林省妇女工作及今后任务》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吉林省民主妇联第一届执行委员会,选出执行委员31名,候补执行委员6名。第一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出常务委员9名,选举王东瑜为吉林省民主妇联主任。
吉林省妇女第二次代表大会
吉林省妇女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53年5月29日在吉林市召开,6月6日闭幕。出席会议的代表300名。
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和贯彻中国妇女第二次代表大会精神和决议,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确定吉林省妇女工作的方针、任务。大会通过了《关于〈四年来妇女工作总结及今后方针任务〉报告的决议》;通过了《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修改《吉林省民主妇女联合会简章》;通过了全体代表《给毛主席的致敬》和《给中国人民志愿军的致敬电》。大会选举产生吉林省民主妇联第二届执行委员会,选出执行委员35名,候补执行委员10名。第二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出常务委员13名,选举周秀清为吉林省民主妇联主任。
吉林省妇女第三次代表大会
吉林省妇女第三次代表大会于1957年5月7日在长春市召开,5月12日闭幕,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700名,特约代表20名。
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过去两年的妇女工作和妇女在各条占线上取得的成就,广泛交流妇女工作的经验,选举吉林省民主妇女联合会第三届执行委员会和吉林省出席中国妇女第三次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通过全省今后妇女工作任务。
大会通过了《吉林省两年来妇女运动基本情况及今后妇女工作任务的报告》,通过了《吉林省妇女第三次代表大会决议》和《吉林省妇女第三次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与出席中国妇女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办法》。大会选举产生吉林省民主妇女联合会第三届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67名,候补执行委员8名。第三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出常务委员21名,选举王毅为吉林省民主妇女联合会主任,张青芝、高扬、陶慰荪为副主任,并选举王毅、万玉英、曾俊峰等28人为吉林省出席中国妇女第三次代表大会的代表。
吉林省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
吉林省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于1973年7月13日在长春市召开,7月17日闭幕。出席会议的代表1079名。
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恢复吉林省妇女联合会组织,听取中共吉林省委领导同志的指示;讨论和通过筹建吉林省妇联领导小组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吉林省妇女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
大会通过了《充分发挥劳动妇女的伟大作用,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而奋斗的》工作报告。通过了《在批林整风运动中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革命化》的决议,通过了《吉林省妇女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的选举办法》,选举产生吉林省民主妇女联合会第四届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85名,候补执行委员10名。第三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出常务委员19名,选举张松亭为吉林省妇女联合会主任,王振英、徐秀杰、张英、齐殿云为副主任。
吉林省妇女第五次代表大会
吉林省妇女第五次代表大会于1979年3月12日在长春市召开,3月16日闭幕。出席会议的代表1100名。
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中共吉林省委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国妇女第四次大会提出的新时期中国妇女的崇高任务;讨论吉林省妇女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在四个现代化建设中吉林妇女的任务;总结交流吉林省妇女运动的经验;选举吉林省妇女联合会第五届执行委员会。
大会通过了《全省妇女团结起来,紧跟党的工作重点转移,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通过了《吉林省妇女第五次代表大会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吉林省民主妇女联合会第五届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99名 ,第五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出常务委员19名,选举张青松亭芝为吉林省妇女联合会主任,王振英、徐秀杰、齐殿云(不脱产)为副主任。
吉林省妇女第六次代表大会
吉林省妇女第六次代表大会于1984年8月22日在长春市召开,8月27日闭幕。出席会议的代表854名。
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认审议吉林省妇女联合会第五届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认真总结过去五年妇女运动的成就和经验,讨论制定今后五年妇女运动的任务;选举吉林省妇女联合会第六届执行委员会,表彰命名在两个文明建设和改革中作出优异成绩的妇女标兵。
大会通过了关于《锐意改革,开拓前进,努力开创妇女运动的新局面》的工作报告的决议;作出了《关于命名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妇女标兵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吉林省妇女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了《吉林省妇女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产生吉林省民主妇女联合会第六届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85名 ,候补执行委员10名。第六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出常务委员13名,选举王振英为吉林省妇女联合会主任,徐秀杰、戴焕梅、安莉为副主任。
吉林省妇女第七次代表大会
吉林省妇女第七次代表大会于1989年8月12日在长春市召开,8月15日闭幕。出席会议的代表450名。
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实现思想上的统一和政治上的团结。审议吉林省妇联七届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认真总结过去五年吉林省妇女运动的成就和经验;讨论制定今后五年吉林省妇女运动的任务。选举吉林省妇女联合会第七届执行委员会,
大会通过了关于《发扬“四自”精神担起历史重任为振兴吉林建功立业》的工作报告;通过《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决议》;选举产生吉林省民主妇女联合会第七届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85名 ,候补执行委员10名。第七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出常务委员13名,选举王振英为吉林省妇女联合会主任,徐秀杰、戴焕梅、安莉为副主任。
吉林省妇女第八次代表大会
吉林省妇女第八次代表大会于1994年6月28日在长春市召开,6月30日闭幕。出席会议的代表300名。
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和省“六次”党代会的精神。
大会通过关于《迎接历史挑战弘扬时代精神在建设发达的边疆近海省中展巾帼英姿》的工作报告;审议吉林省妇联七零八落届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认真总结过去五年吉林省妇女运动的成就和经验;讨论制定今后五年吉林省妇女运动的任务。选举吉林省妇女联合会第八届执行委员会,
大会通过了关于《发扬“四自”精神担起历史重任为振兴吉林建功立业》的工作报告;通过了《关于表彰“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的决定》;通过了《关于表彰“六好妇代会”标兵的决定》;通过《吉林省妇女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选举产生吉林省民主妇女联合会第八成届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55名。第八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出常务委员11名,选举杜学芳为吉林省妇女联合会主席,张鸿梅、徐延华、史宝琴、张桂焱为副主席。
吉林省妇女第九次代表大会
吉林省妇女第九次代表大会于1999年8月24日在长春市召开,8月26闭幕。出席会议的代表500名。
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国妇女“八大”精神,共商跨世纪吉林妇女发展大计。
大会听取、审议并通过吉林省妇女联合会第八届执行委员会向吉林省妇女第九次代表大会所作的报告;通过了关于《解放思想 团结奋斗 开创吉林妇女运动的新纪元》的工作报告。通过了
吉林省妇女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选举产生吉林省民主妇女联合会第九届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65名。第九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出常务委员13名,选举杨湘岚为吉林省妇女联合会主席,史宝琴、张桂焱、包晶华、张晶为副主席。
吉林省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
吉林省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于2004年6月23日在长春市召开,6月25日闭幕,出席会议的代表500名。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回顾总结过去五年全省妇女工作的基本经验和存在问题,按照党的十六大,中国妇女九大会议精神,全面研究部署今后五年吉林省妇女运动和妇女工作任务,进一步动员和团结全省各族各界妇女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而奋斗。
大会听取、审议并通过吉林省妇女联合会第九届执行委员会向吉林省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所作的报告,通过了关于《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团结动员全省妇女在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实现新发展》的工作报告,通过了吉林省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选举产生吉林省妇联第十届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75名,第十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出常务委员15名,选举杨湘岚为吉林省妇女联合会主席,张桂焱、包晶华、綦远方为副主席。
吉林省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吉林省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于2009年6月10日在长春市召开,6月12日闭幕。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425名,特邀代表43名。
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团结动员各族各界妇女为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实现妇女发展进步而努力奋斗。
大会听取、审议并通过吉林省妇女联合会第十届执行委员会向吉林省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所作的报告,通过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动员全省妇女为实现吉林全面振兴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通过了吉林省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选举产生吉林省妇女联合会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85名,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出常务委员17名,选举关德伟为吉林省妇女联合会主席,包晶华、孙弘、相瑛为副主席。
吉林省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
吉林省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于2014年8月6日在长春市召开,8月8日闭幕。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500名,特邀代表45名。
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十次党代会和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紧密结合吉林妇女实际,更加坚决的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更加自觉的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更加尽责地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职能,更加有力的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更加有力地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更加坚定地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加快吉林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大会听取、审议并通过吉林省妇女联合会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向吉林省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所作的报告,通过了关于《凝聚巾帼力量共筑中国梦想为推动吉林振兴发展再立新功》的工作报告,通过了吉林省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吉林省妇女联合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李晓杰当选省妇联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孙弘、相瑛、刘瑛当选省妇联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千海兰、马晓燕、李晓英、辛静、张丽当选为省妇联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兼职副主席;呼志辉、刘丹、杨莉等19人当选省妇联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
组织结构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联络部
宣传部
权益部
妇女发展部
研究室
家庭儿童工作部
机关党委
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直属单位
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吉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吉林省妇女就业指导中心
吉林省女子职业教育指导中心
团体会员
吉林省女书法家协会
吉林省女摄影家协会
吉林省女企业家协会
吉林省女教授协会
吉林省女检察官协会
吉林省女法官协会
吉林省农产品女经纪人协会
吉林省巾帼志愿者协会
吉林省家庭教育学会
吉林省妇女学会
现任领导
省妇联主席:王萍;
省妇联一级巡视员:刘丹
省妇联副主席:呼志辉、王菲菲、徐三丹
省妇联挂职副主席:姚慧敏
省妇联兼职副主席:金华、张永咏、张然、赵月
所获荣誉
2020年3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吉林省妇联办公室“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颁发奖牌。
2021年11月25日,吉林省妇联权益部入选第七次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并予以公示。
2021年12月14日,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